****拟对收购的**县****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2025年4月30日,我公司收购的**县****公司债权资产累计债权总额2,309.18万元。其中:本金1,368.10万元,利息合计941.08万元。该户债权资产为**地区债权资产,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担保,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 利息截止日:2025年4月30日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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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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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余额 |
利息 |
其他 费用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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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县****公司 |
**省**市**县普集镇沿河路 |
1,368.10 |
941.08 |
/ |
2,309.18 |
保证、抵押 |
1. 抵押人赵亚莉、耿云****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博睿天居小区17幢1单元2层东户(126.42㎡)作为抵押为物; 2.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杨凌田园居28幢604(158.35㎡)作为抵押物。 3.抵押人耿云****示范区商铺(1380.00㎡)作为抵押物。 4.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县普集镇沿河路其他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5.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县普集镇沿河路存货作为抵押物。 6.抵押人武****加工厂持有的位于**县普集镇沿河路通用设备与厂房作为抵押物。 7.赵亚莉、耿云卿提供保证担保。 |
|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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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先生、鲁先生
联系电话:029-****6710、****0583
通讯地址:**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0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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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