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运行管理,****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及《基本****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现中止**紫****公司****公司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协议中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8月26日)。
在此,提醒全县区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紫****公司****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为戒,认真对照相关规定深入自查,严格、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此公告
****社会保障局
(****)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