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1.1、价款包含增值税、涂料费、喷涂设备及备品备件,人工制作费、检测费、包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或/和服务)费、保险费、运输费,(从制造厂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
1.2、结算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不变。
2.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且最新的标准,若有不同则按最严格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等执行,且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要求。
2.2、货物要求:均为全新、正品、合格品及以上,不得以次充好。
2.3、发货清单随货同行交甲方。
2.4、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的结果。乙方提出异议的,则以甲方所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3.2、货到现场后30日内甲方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4、付款期限: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验收合格且乙方将开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5、投标保证金50000元,需要在报价之前,****公司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
6、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信息后,投标保证金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小组定性为恶意竞(投)标的,不予退还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违约或拒签合同的,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
7、公司付款账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账号:5105 0169 7208 0000 0535。
8、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张洪,电话:139****3671;邱志忠,电话:152****9165;王宇鑫,电话:152****2873)。
标书代写
四、技术条款:
防氧化效果检验满足标准所需;
1、标准:计算外表面涂覆有涂层材料的炭棒在加热炉内900℃下连续煅烧72小时后的重量损失率。重量损失率M%≤3%为合格。
2.方法
①制样:制作重量约150克,直径高度为50mm*50mm 圆柱体形炭棒(取自炭块打孔样)3个,并称重M1。
②涂覆:涂覆侧面→涂覆顶面→60℃干燥30分钟→冷却至
常温一涂覆底面→60C°干燥30分钟→冷却至常温。按此工序涂覆三遍。
③干燥:在加热炉 105℃干燥10小时一冷却至常温并进行编号、称重,记录M2。
④煅烧:在加热炉中900℃连续煅烧72小时→冷却至常温称重记录M3。
5评定:分别计算3个样的重量损失率M%=(M2-M3)/M2*100%。取3个样中重量损失率最小值为评定依据。MINM%≤3%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