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防暑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包,预算金额62300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限 |
| 1 |
痱子粉 |
150g/盒,成人用、全身适用 |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盒 |
300 |
30日内 |
| 2 |
花露水 |
195mL/瓶,主要成分:蛇胆提取物等,作用:驱蚊、止痒 |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瓶 |
600 |
30日内 |
| 3 |
电蚊香 |
恒温防烫加热器1个 无香型,含蚊香液 使用时长≥100晚 |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盒 |
300 |
30日内 |
| 4 |
蚊香 |
20.5g*12盘 |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盒 |
300 |
30日内 |
| 5 |
防暑降温清凉包 |
包内含人丹60粒,风油精6ml,清凉油3g,医用冰袋1个,蚊不叮60ml,冰凉贴5贴,花露水60ml,降温喷雾1个,冷感运动毛巾1条,额头测温帖1个,配红色一体硬壳包(3层,内部植绒,可手提,大小23.5*17.5cm) |
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
盒 |
700 |
30日内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三)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
(六)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我方安全规定,严禁泄露我方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月 3 日(09:0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期间不审核发出标书)。
(二)申领地点:**省**市**县。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地领取项目投标资料。邮箱:****@139.com。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结束后,除最低价供应商外,现场退还保证金。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障金1300元整(信封密封)。开标完毕后,除中标者保障金待施工完毕后退还外,其余现场退还。标书代写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6 月4 日 9 时 30 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4 日 10 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省**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申领联系人:李女士
移动电话:173****6279
注:
1.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3.报名过程中如遇私设门槛、恶意阻拦等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
4.在招标结束后,采购方成立工作组对中标供应商资质和相关综合实力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有与投标文件承诺事项不一致的情况,采购方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质,名次递进,并依据军队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予以处罚。
202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