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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队公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5-27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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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公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2 17:55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澄清为:“3.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均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资质(须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联系人:袁子尧 电 话:0731-****8808 地 址:**市**区枫林一路2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焦俊 电 话:0731-****7561 地 址:**市**区黄兴北路112****中心2号栋4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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