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兴旺矿业廖坑钨矿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及绿色矿山治理修复项目(二期) |
| 建设地点 | **市**县**乡西甲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咨(赣****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在一期项目已整治好的位于**中部的地块上**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废矿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原料保持使用建设单位现有工程开采产生的废石及废石堆场现有的废石,本项目不设置办公区、食堂、化验室等,依托建设单位现有工程的办公生活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72万吨钨矿废石,通过破碎、跳汰、摇床重选、毛毯等选矿工艺综合回收毛钨矿砂375吨/年(含水率12%,干基钨品位为15%、锡品位为4.23%、铜品位为33.99%)、机制砂约79.25万吨(含水率为12%)。 项目工作人员为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项目总投资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15.7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材料的运输和装卸、运输车辆的扬尘、堆场的起尘、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雨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间已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做好了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扬尘、破碎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及应急发电机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下料场、半成品堆场及机制砂堆场设置喷雾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围挡或半封闭式厂房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进行浮土清理,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车辆减速慢行,厂区种植植被绿化,有效减小运输道路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半封闭厂房内并采用湿法工艺,同时在厂区空地、路边进行绿化,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标准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以清洁能源0#柴油为燃料,燃油废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分别以下料场、半成品堆场、机制砂车间及机制砂堆场边界向外延伸50m区域。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大气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堆场淋溶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全部经管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进入**池,全部回用于选矿工艺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及堆场淋溶水经雨水沟+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通过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如破碎机、跳汰机、摇床等,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0~95dB(A)范围。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型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降噪减振装置等、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4.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091t/a,****处理站泥饼3052t/a、废滤布5t/a、废毛毡12t/a、废钢球20t/a、废包装袋2t/a等。项目厂区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50m2,最大存储能力为80t,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滤布、废毛毡、废钢球及废包装材料,暂存周期半年,暂存能力满足环保要求。项目泥饼暂存于泥饼堆房,泥饼堆房位于压泥机房底部,占地面积约165m2,有效容积约198m3,最大暂存量约400t,每周清运1次,年清运60次,暂存能力满足环保要求。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泥饼堆房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防雨淋和扬尘,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涂覆一层玻璃钢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废滤布、废毛毡、废钢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砖厂制砖使用。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2.51t/a,包括废机油2.00t/a、含油抹布0.01t/a、废机油桶0.50t/a等,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厂区设置一座危险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50m2,设计堆高1m,危险固废暂存间有效库容为40m3,最大暂存量为40t,危废暂存时间不大于6月/次,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防雨淋,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一层玻璃钢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四周设置地沟及收集池收集暂存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水。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为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各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池、生产车间应采用水泥混凝土防渗处理,所有管道系统均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良好设计、制作及安装,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加强回水系统管理,确保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分区防渗:将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区、事故应急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各种防腐防渗措施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生产厂房、下料场、半成品堆场、机制砂堆场、泥饼堆房、化粪池、压泥机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各种防腐防渗措施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厂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必要的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项目厂区外南侧50m处、厂区内污水储罐旁、厂区外北侧(下廖坑)各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锌、镉、铅、砷、汞、铬(六价)、镍、铁、锰、铜、铝、铊等,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污染事故或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修复受污染地下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9****政府网站对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24年12月24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于2025年2月25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宁****村委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8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都市报》报进行了公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兴旺矿业廖坑钨矿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及绿色矿山治理修复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