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局关于“****中心”****中心设备设施配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要求,现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0****图书馆、****拆除重建,高规划、高质量建设**文化综合体“****中心 ”。**区“****中心 ”重建项目位于黄贝路与怡景路交汇处东侧,项目用地面积9968㎡,总建筑面积77077㎡。其中,****中心规划地下3层、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中心大楼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预计将在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作为**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辖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
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区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的硬件水平,还将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素质教育平台,助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中心、跨学科融合教室及智慧安检系统等信息化工程;购置教学、培训乐器等专业设备;配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教室设备设施、体育设备设施、后勤保障品等开办配套设备设施。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保障****新场馆正常运转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完善辖区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规模,提高服务水平,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构建青年发展型城市以及建设儿童**型城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匡算为1709.52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39.02万元,信息化工程410.76万元,开办费1059.74万元。****政府投资。
二、公示地点
****政府门户网站(www.****.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项目建议书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8767
联系地址:**市**区**路4009****中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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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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