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马洋溪十里村蔡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4: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巩燕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19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19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马洋溪十里村蔡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商务项”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2-1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履行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的经验清单(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并按顺序排列),同时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或考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2-1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履行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中标(成交)公告的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或考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
联系方式:059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182****01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巩燕霞
电话:182****0191
****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