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采购项目(FCZ2025-000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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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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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开发区桐荫路12******局****分局3号楼1层 单价: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需要检测人数约10000人次,以最终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2台检测设备、23台研磨仪配置到位。 2.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中标人须在合同中期和结束前出具毛发初筛书面报告,分析完成情况、吸毒种类、吸毒人群、阳性率和处理结果等分析报告。 4.工作任务 (1)对**区吸毒人员开展毛发毒品初筛检测工作。项目服务期内,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结论报告。 (2)按照招标人需求,中标供应商派员上门协助采集或收集毛发检材,按约定时限向招标人反馈检测结果,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检测报告,同时将结果录入**市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系统中录入。 (3****检测所需的耗材(含工具、封装袋)。 (4)对于检测中检测结果为弱阳性的检材,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20****实验室复检。 (5)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检测服务、毛发检测服务相关的时限,以及发生检测误差(含录入系统信息结果错误)的处罚措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国禁毒法》、**部《涉毒人员吸毒人员毛发样板检测规范》等规定 3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柳、李林新、崔晋锋(采购人代表)、张宏、熊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共**交易服务费按《****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cn/jtgg/874864.jhtml)执行,本项目的公共**交易服务费为1.5万元,****采购中心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毛发毒品初筛检测服务): 150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共**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市**区天润路333号四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6416。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磋商活动。异议受理:广****人民政府,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102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020-****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6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 黄碧妃

电话:(020)****6112

****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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