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
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 产品性能“所投涂料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核心产品(热熔标线)技术规范要求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其他不得分。(证明材料:具备CMA认证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得0 分。)”更正为“所投涂料和标线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核心产品(热熔标线)技术规范要求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其他不得分。(证明材料:具备CMA认证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得0 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投标人2022 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项目(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每个项目得2 分,满分6分。类似项目:交通标线施划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1) 业绩经过国内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该项目对应的项目发票、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2) 未经过国内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证明、该项目对应的项目发票。注:业绩是否满足招****委员会判定,因材料不全、不清晰难于辨****委员会认定可不给分。” 更正为“投标人2022 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业绩(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每个项目得2 分,满分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注:业绩是否满足招****委员会判定,因材料不全、不清晰难于辨****委员会认定可不给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5年6月12日 9点00分标书代写
3.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游艺路2号
联系方式:027-****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 胜利街128-134号**大厦4层401室
联系方式:027-****2990 ****2091 ****2296 ****33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家成 王蓓 周喆 武**
电 话:027-****2990 ****2091 ****2296 ****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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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