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银企直联项目 | |
| 项目预算 金额 | 700000元 | |
| 拟定的供应商 | 名称:**** | |
| 地址:**市**区中北路31****广场12层 | ||
| 招标人 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国资委《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建立以资金集中和信息集中为重点、对企业资金等金融**进行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的司库管理体系,实现资金的可视、可控、可调配,达成财务管理的全面升级。 ****公司而言,****集团司库体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目前,****银行****联通道,****银行白名单,****银行银企直联,****银行新增部分接口功能。具体新增如下: 1、****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徽行、交行、浦发、邮储)全部新增电子回单功能,新增四家票据接口及五家外币接口。 2、****银行接口(民生、招行、光大、**、**、中信、国开、进出口、汇丰、东亚),接口内容涵盖人民币、外币、电子回单。 通过增设银企直连接口,****银行间的数据屏障,****银行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同步。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减轻业务人员工作负担,降低管理成本,实时把控资金流向与账户余额,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增强管理效能。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2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4 条(必须选择):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一)接口技术的独特性与排他性 ****公司在银企直联接口开发领域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属技术标准与通信协议,其接口采用特有的加密算法、数据格式及交互逻辑,****公司现有的核心业务系统架构高度契合。****公司****银行接口,新增功能需在原有功能进行拓展。若选用其他供应商,其开发****公司****银行既有系统兼容,****公司系统进行重构,还可能因协议差异导致数据传输错误、指令执行延迟等问题,严重影响资金业务正常运转。因此,从技术实现角度,****公司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 (二)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性保障 银企直联接口开发涉及大量敏感资金数据的传输与处理,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是重中之重。****公司****公司的**中,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公司业务流程和数据安全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够针对性地在接****公司安全标准的防护措施。而其****公司业务的深度认知和安全**基础,重新选择供应商开发接口,会面临数据泄露风险增加、系统调试期间业务中断等问题,难以满足对资金管理业务的**全、零中断要求。 (三)行业资质与经验的不可替代性 银企直联接口开发属于金融科技领域的专业服务,****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技术规范与安全标准。****公司拥有丰富的银企直联接口开发经验,曾****公司成功实施接口开发项目,熟悉行业监管要求和业务场景。在过往**中,该公司能够快速响应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对接口进行合规性调整。因此,从行业资质与实践经验角度,****公司也是合适选择。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公司业务系统的实施、**及运维支持,响应快、效率高、成本低,且为应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提供技术保障。从效率、成本、质量三个方面考量,我公司新增银企直联接口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 招标人从《**有色项目建设评标评审专家库》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 |
| 专业人员名单 | 郑福春 刘晓山 丁凤生 程国兴 乔宗华 |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136****0439 | 联系人:唐工 | |
| 地址:**省**市长**路171号 |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 0562-****738、****468 | 联系人:陈工、肖工 | |
| 地址:安****宾馆院内 | ||
| 公示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 | |
备注: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