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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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高端轻质一体化铝合金装备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县
发布日期:2025-05-27 15:16
项目编号: XZP202****700329
项目名称: 波特高端轻质一体化铝合金装备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波特高端轻质一体化铝合金装备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本工程一期**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约10万平方米,规划4栋1层厂房、2栋2层厂房、1栋6层综合办公楼、1栋4层倒班宿舍、1栋3****中心、1栋2****泵站、2栋1层仓库、2栋1层门卫室;主要购置CNC加工中心、智能铸造设备、全自动液压成型机、自动化电动车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动助力车、电动摩托车50万台。为扩大生产,二期**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约12.9万平方米,规划5栋2层生产车间,1栋1层生产车间,1栋2****泵站、2栋1层仓库、2栋1层门卫室。 |
| 范围 |
波特高端轻质一体化铝合金装备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5-28 09:00 至 2025-06-04 17:00 |
| 获取方式 |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及条件: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联系方式:郭工137****4169(4)文件服务费:500元/套。(现金缴纳,缴纳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27 09: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27 09: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路65****科技园22号楼(三楼)****会议室 |
其他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并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4)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注: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金额、面积、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金额、面积、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费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金额、面积、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10.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涵盖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室外总图、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如有)、公共部位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有);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如有)、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路灯照明、垃圾收集等。 11.建设地点:****新港大道以南、**大道以东。 12.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13.总工期要求:57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8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2月09日 1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详见技术招标要求) 1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7.****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8.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9.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0.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套正本,肆套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工业经济区苏港产业园1#厂房
地址:**市**区**路65****科技园22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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