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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学校年度检查细则和评分标准,经过学校自查、集中检查、综合评议,确定了全县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等第,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6月2日。
如有不同意见,****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6125; 邮箱:****@126.com。
同时,****学校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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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