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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21号令)、《国土**部关于印发(试行)和(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接受意向用地申请,申请时限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接受意向报名地点:****服务中心二楼256室。
| 地块名称 | **区杨文三期C1组团A63-a地块 | 位置 | **区杨文三期C1组团A63-a地块 |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U) | 出让面积(㎡) | 16950平方米 |
| 拟出让年限 | 50年 | 公配设施 | 本地块布置燃气储配站1处 |
| 建筑密度 | ≤15% | 容积率 | ≤0.2 |
| 建筑高度 | ≤15米 | 绿地率 | ≥20% |
二、意向用地者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需提交材料及方式
申请人在公示时间内(30天)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委托****规划局****分局实施)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与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视同放弃。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7时30分,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将由协议出让改为挂牌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委托****规划局**分局实施)
地址: ******中心二楼资规窗口
联系电话:0577-****7872
****规划局**分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