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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309479 | 建设单位法人:张贤秋 |
| 张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工业园区1号大道 |
| 燃气表自动化设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016-C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1号大道 |
| 经度:105.50489 纬度: 29.371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8 |
| 渝(荣)环准〔2025〕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瑞力比****公司 |
| 915********43094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瑞力比****公司 |
| 915********43094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5-03-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212rFj9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燃气表外壳25万件、燃气表机芯25万件、燃气表外罩25万件、燃气表透明窗25万件;企业整体组装燃气表25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燃气表外壳25万件、燃气表机芯25万件、燃气表外罩25万件、燃气表透明窗25万件;企业整体组装燃气表25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燃气表外壳生产工艺:机加、上伴、热水洗、预脱脂、主脱脂、二级**洗、陶化、二级纯水洗、烘干、喷塑、固化。 ②燃气表机芯、外壳、透明罩:干燥、加热熔化、注塑入模、冷却成型、脱模取件、修边、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①燃气表外壳生产工艺:机加、上伴、热水洗、预脱脂、主脱脂、二级**洗、陶化、二级纯水洗、烘干、喷塑、固化。 ②燃气表机芯、外壳、透明罩:干燥、加热熔化、注塑入模、冷却成型、脱模取件、修边、检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热水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H=15m,D=0.2m)排放。 (2)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烘干隧道天然气热能交换室配备低氮燃烧器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H=15m,D=0.2m)排放。 (3)喷塑粉尘:项目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通过DA003排气筒(H=15m,D=0.5m)排放。 (4)喷塑固化废气:项目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H=15m,D=0.4m)排放。 (5)注塑废气:项目拟在注塑机出口上方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风机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H=15m,D=0.7m)排放。 (6)破碎粉尘:项目碎料机上方设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H=15m,D=0.2m)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20m3/d****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风机、空压机采取消声等措施,并定期维护。 固废:一般固废:项目在1#厂房和4#厂房南侧分别一个一般固废区,建筑面积均为10m2,分类堆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已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2#厂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清运。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在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天然气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隧道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②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③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④项目碎料机置于密闭空间内工作,仅破碎出塑料屑(1cm),不产生塑料粉尘,塑料屑回用于生产。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20m3/d****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风机、空压机采取消声等措施,并定期维护。 固废:一般固废:项目在1#厂房和4#厂房南侧分别一个一般固废区,建筑面积均为10m2,分类堆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已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2#厂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清运。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在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 1、由于考虑直接加热方式可提高热交换,同时为充分利用热能,减少能源消耗,将加热方式由间接加热改为直接加热,烘干热烟气余热用于喷塑固化,因此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隧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由分开处理、单独排放变更为分开处理、合并排放。变更后,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执行最严标准排放限值。 2、喷塑固化废气处理措施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变更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 3、喷塑粉尘处理措施由“滤筒+布袋除尘”变更为“旋风+布袋除尘”。 4、项目碎料机无粉尘产生,取消设置相关废气处理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已设置)、危化间、前处理区域、****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间设置托盘,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六防”措施。其他生产车间和一般固废间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各车间内涉及槽体的工序,槽体均离地设置,并在槽体下方设置接水托盘,在槽体周围设置收集沟,同时在1#厂房北侧设置1个收集池(10m3),如槽体发生泄露,槽体中的废水经收集沟自流入收集池收集后,然后泵入生产废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配备应急堵漏材料、消防器材等,制定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278 | 3.152 | 0 | 0 | 0.428 | 0.428 | |
| 0 | 0.01 | 3.071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27 | 0 | 0 | 0 | 0 | / |
| 0 | 0.0246 | 0.356 | 0 | 0 | 0.025 | 0.025 | / |
| 0 | 0.0518 | 0.052 | 0 | 0 | 0.052 | 0.052 | / |
| 0 | 0.0357 | 0.15 | 0 | 0 | 0.036 | 0.036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20m3/d****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濑溪河。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化池排口pH、COD、BOD5、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处理站排口pH、COD、BOD5、SS、石油类、LAS、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旋风+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企业生产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隧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喷塑粉尘、注塑废气。①天然气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隧道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②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③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废气排气筒排口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修改单表3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喷塑废气排气筒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注塑废气排气筒排口丙烯腈、乙苯、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设置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固废:一般固废:项目在1#厂房和4#厂房南侧分别一个一般固废区,建筑面积均为10m2,分类堆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已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2#厂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清运。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在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处理方式分别为:镀锌板边角料、废模具、废包装、除尘灰,收集后交物资单位回收;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填埋场进行填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处置方式分别为:沉渣、脱脂剂桶、陶化液桶、废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20m2),定期交******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后堆放于厂区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1 |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已设置)、危化间、前处理区域、****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间设置托盘,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六防”措施。其他生产车间和一般固废间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各车间内涉及槽体的工序,槽体均离地设置,并在槽体下方设置接水托盘,在槽体周围设置收集沟,同时在1#厂房北侧设置1个收集池(10m3),如槽体发生泄露,槽体中的废水经收集沟自流入收集池收集后,然后泵入生产废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配备应急堵漏材料、消防器材等,制定应急预案。 | 根据本项目生产情况及原辅材料种类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生产过程及储存过程中发生突发环境风险事故。 企业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 ①项目脱脂剂、陶化液、润滑油、聚氨酯胶粘剂等采用专用桶密封装存后暂存于危化间,废润滑油、含油冷凝废液采用专用桶密封装存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分类收集,危化间和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托盘,并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点设“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张贴禁止火源的标志,四周禁止有火源。其他生产车间和一般固废间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②使用润滑油的机械设备,在下方设置接油盘防止其泄漏。 ③前处理区各槽体采用架空设置,周边区域设置截留沟,在出现渗漏等事故时,可有效防止废水扩散,再用水泵将****处理站处理。 ④生产废水收集管线采用可视化设计,废水处理设施地面进行硬化、防渗、防腐等处理。 ⑤各车间内涉及槽体的工序,槽体均离地设置,并在槽体下方设置接水托盘,在槽体周围设置收集沟,同时在1#厂房北侧设置1个收集池(10m3),如槽体发生泄露,槽体中的废水经收集沟自流入收集池收集后,然后泵入生产废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 ⑤已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人员能够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如:油品泄漏、火灾等。 ⑥原料区、生产区尤其成品库以及危化间、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为禁火区,远离明火、禁烟:厂房设置防火通道,禁止在通道内堆放物品。厂区准备一定的灭火毯、灭火器、干沙、吸油毡等物质,可用作油品泄漏时吸收或者灭火之用。 如突发火灾,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万一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并隔离、疏散、转移遇险人员到安全区域,按消防专业的要求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并迅速撤离无关人员:小火灾时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灭火。 经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的风险可防控。 |
| 依托市政水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市政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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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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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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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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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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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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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