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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6MAACANWH60 | 建设单位法人:谢为安 |
| 谢为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德感街道德园路337号 |
| ****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德感工业园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98-6厂房和厂房配套空地区域 |
| 经度:106.****74949 纬度: 29.****6358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6 |
| 渝(市)环准〔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6MAACANWH60001V |
| 2024-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6MAACANWH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科源****公司 |
| ****0105MA5U5P543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4-07-08 |
| 2024-07-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9 |
| 2025-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收集**市及周边****加工行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及废铁质油桶,处置废物代码及其种类分别为900-200-08(含切削油金属屑)、900-006-09 (含乳化液钢(铁)屑、铝屑、铜屑、钛屑)及900-249-08(废铁质油桶),设计总处置规模为387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收集**市及周边****加工行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及废铁质油桶,处置废物代码及其种类分别为900-200-08(含切削油金属屑)、900-006-09 (含乳化液钢(铁)屑、铝屑、铜屑、钛屑)及900-249-08(废铁质油桶),设计总处置规模为38700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贮存-撕碎-离心-磁选-压块 | 实际建设情况:贮存-撕碎-离心-磁选-压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车间整体微负压密闭;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小时的废气处理系统“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达**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排放限值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车辆出入口设置风幕隔绝,收集池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油、废乳化液至相应储罐采取输送泵密闭输送,废油、废乳化液等物料储存于室内密闭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及管理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相关要求执行,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应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 项目厂房边界外扩3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园区边界内,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不得规划或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经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的隔油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园区雨水箱涵汇入长江。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厂房车间地面,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墙裙,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地磅区及事故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油、废乳化液输送管道及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钢屑刨花撕碎机、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磁性分离输送机和压块机等生产装置下方设置托盘等。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及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设计、建设、运行均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及特性分类贮存,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吸油毡、废切削油、废乳化液、油桶废油、废液压油、废白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棉纱及劳保用品、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检验后废切削油/乳化液、检验含油废纸、废吨袋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矿物油(含废切削油、油桶废油)、废乳化液分别暂存于1#储罐(废矿物油储罐)、2#储罐(废乳化液储罐),单个储罐容积不小于5立方米;废活性炭等其他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项目处理后的成品仍为危险废物,原料和成品在运输、暂存、预处置、外运处置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车间整体微负压密闭;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小时的废气处理系统“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达**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排放限值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车辆出入口设置风幕隔绝,收集池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油、废乳化液至相应储罐采取输送泵密闭输送,废油、废乳化液等物料储存于室内密闭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及管理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相关要求执行,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应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 项目厂房边界外扩3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园区边界内,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且不得规划或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经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的隔油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园区雨水箱涵汇入长江。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厂房车间地面,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墙裙,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地磅区及事故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油、废乳化液输送管道及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钢屑刨花撕碎机、四足全自动平板离心机、磁性分离输送机和压块机等生产装置下方设置托盘等。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及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设计、建设、运行均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及特性分类贮存,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吸油毡、废切削油、废乳化液、油桶废油、废液压油、废白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棉纱及劳保用品、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检验后废切削油/乳化液、检验含油废纸、废吨袋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矿物油(含废切削油、油桶废油)、废乳化液分别暂存于1#储罐(废矿物油储罐)、2#储罐(废乳化液储罐),单个储罐容积不小于5立方米;废活性炭等其他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项目处理后的成品仍为危险废物,原料和成品在运输、暂存、预处置、外运处置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装卸车辆停放区设置于车间内;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储罐均配备高液位泄漏报警装置,设围堰(高度0.7米),有效容积不低于5.6立方米;原料堆放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单个有效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收集沟、收集池与事故池相连通;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设置雨污切换阀。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危险源标识、风向标、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厂区出入口铺设吸油毡;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装卸车辆停放区设置于车间内;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储罐均配备高液位泄漏报警装置,设围堰(高度0.7米),有效容积不低于5.6立方米;原料堆放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单个有效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收集沟、收集池与事故池相连通;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设置雨污切换阀。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危险源标识、风向标、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厂区出入口铺设吸油毡;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48 | 0.148 | 0 | 0 | 0.148 | 0.148 | |
| 0 | 0.148 | 0.148 | 0 | 0 | 0.148 | 0.148 | |
| 0 | 0.022 | 0.022 | 0 | 0 | 0.022 | 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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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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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66 | 0.66 | 0 | 0 | 0.66 | 0.66 | / |
| 1 | 在洗手池下方设置隔油池(处理能力为2.0m3/d),员工洗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设施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420m3/d)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在洗手池下方设置隔油池(处理能力为2.0m3/d),员工洗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设施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420m3/d)处理 | 生化池排放口 |
| 1 | ①将各类原料金属屑和废铁质油桶的堆存、上料、撕碎、磁选、离心、压块、成品暂存工序均布置在密闭的生产厂房内,厂房不设置排气扇和窗户。生产厂房设置1台变频离心风机,设计收集总风量为10万m3/h,厂房仅设人员及物料出入口,物料出入口常闭,仅有物料进入时开启(出入口处设置风幕系统),废气经风机引至废气处理系统; ②生产装置区废气(撕碎、离心、磁选、压块工序等)以生产设备设置侧吸罩进行收集;废油液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经管道接入废气收集主管道内,最终进入废气处理系统; ③厂区总共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位于厂房外南侧,设计处理能力10万m3/h,采用“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撕碎、离心、磁选、压块工序等生产设备设置侧吸罩收集)及储罐呼吸废气等经收集后,采用“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中影响区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NMHC无组织排放控制及管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执行 | ①将各类原料金属屑和废铁质油桶的堆存、上料、撕碎、磁选、离心、压块、成品暂存工序均布置在密闭的生产厂房内,厂房不设置排气扇和窗户。生产厂房设置1台变频离心风机,设计收集总风量为10万m3/h,厂房仅设人员及物料出入口,物料出入口常闭,仅有物料进入时开启(出入口处设置风幕系统),废气经风机引至废气处理系统; ②生产装置区废气(撕碎、离心、磁选、压块工序等)以生产设备设置侧吸罩进行收集;废油液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经管道接入废气收集主管道内,最终进入废气处理系统; ③厂区总共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位于厂房外南侧,设计处理能力10万m3/h,采用“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撕碎、离心、磁选、压块工序等生产设备设置侧吸罩收集)及储罐呼吸废气等经收集后,采用“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厂房外组组织 |
| 1 | 设备基座进行减振、基座加固处理、建筑隔声,在抽风系统管道设置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基座进行减振、基座加固处理、建筑隔声,在抽风系统管道设置消声措施。 | 四周厂界噪声 |
| 1 | 厂区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整个厂房、地磅区和事故池全部为重点防渗区。具体防渗要求及措施为:从上至下依次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层、2mm厚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原始混凝土垫层的方式进行防渗。厂房地面、收集沟、收集池、围堰、事故池等均采取防腐措施。 | 厂区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整个厂房、地磅区和事故池全部为重点防渗区。具体防渗要求及措施为:从上至下依次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层、2mm厚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10-10cm/s)、原始混凝土垫层的方式进行防渗。厂房地面、收集沟、收集池、围堰、事故池等均采取防腐措施。 |
| 1 | 废油、废液采用储罐暂存,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东南侧,面积约18m2,并采取“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分别设置1个5.6m3的废乳化液储罐和1个5.6m3的废切削油储罐暂存废油,其余危险废物设置1个18 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采取“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在厂房外空地区域西侧设置1座事故池(位于厂区地面标高低处,埋地式),容积为200m3,负责对事故废水、消防废水进行收集。各收集池通过管道(设应急阀)连入事故池中,确保事故废水、消防废水能进入事故池。事故池平时应处于空池状态。 | 在厂房外空地区域西侧设置1座200m3事故池(施工时由于地下4m以下为岩层,设置为半埋地式,事故池前端设置1个收集井和切换阀,当事故废水不能自流进入事故池时,关闭进事故池阀门,采用水泵往事故池抽水),负责对事故废水、消防废水进行收集。事故池平时应处于空池状态。 | |
| 2 | ①厂房内设1套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②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沙子等;③设置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识标牌;④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⑤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⑥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等;⑦各原料装卸区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外,并用吸油毡对装卸区进行防滴撒吸油处理。 | ①厂房内设1套可燃气体报警设备;②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沙子等消防器材;③设置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识标牌;④厂区大门处、各原料暂存区、产品暂存区、设备区等位置分别设置视频监控装置;⑤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⑥⑧已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⑦各原料装卸区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外,并用吸油毡对装卸区进行防滴撒吸油处理。 | |
| 3 |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 已制定环境风险应****生态环境局备案。 |
| 废水依托****工业园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4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最后排入长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依托****工业园坤煌实业产业综合体B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4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最后排入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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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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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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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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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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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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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