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5年3月28日裁定受理******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审计、评估机构,对债务人提供专项审计、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1日,住所地**省平****社区,法定代表人刘子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33332XF,注册资本为5374.03万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修海江,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3.04%;****设备科****公司,认缴出资374.03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96%。债务人经营范围为:食用菌、蔬菜、水果种植、收购、加工、销售;食品生产及销售;初级农产品、杏仁、包装种子、食品批发、零售;****公司所需的生产原料、****公司的产品;餐饮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02
审计、评估工作要求
(一)审计工作要求
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是否实际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等;
2、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情况;审查债务人对外股权投资、分支机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4、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资产清收等;
5、审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协助管理人审核债权。审查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6、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就财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8、根据法院或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专门审计事项。
(二)评估工作要求
1、开展本项目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2、完成本项目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清查、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等各类评估报告,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对应的补充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债务人的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4、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本项目企业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5、根据法院及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03
审计评估费用
1、审计、评估机构报价均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评估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或拒付费用;
3、接受审计、评估费用的分期支付及管理人对评估、审计费用的议价、调整。
4、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决定审计、评估费用支付时间节点。
5、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差旅等其他费用均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04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
1、竞聘机构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相应的审计、评估资质,且必****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备案名单;
2、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审计、评估机构拟派出项目团队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拟派出团队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在本案评估工作中,未经管理人同意不更换派出团队成员。
4、近三年未受****、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失信记录;
(二)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30日17:00时止。
(三)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申报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参与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机构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围《****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文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评估师资格证书及职称(复印件);
5、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接受管理人议价及付款时间的说明。
7、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参与机构公章。
05
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省****中心B座四层,****事务所。
2、联系人:金律师,电话:151****9272。
06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人民法院备案;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业绩等因素后确定;
3、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亦不接受质询;
4、审计、评估机构依据管理人通知入场;如因案件原因,不再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