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镜泊湖景区山庄3****商铺、2处商亭分别出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6月3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出租标的1-4号位于****广场,标的5号位于镜泊湖景区内瀑布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 租赁面积约(㎡)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租赁期限 |
10个月(以景区实际经营期为准) |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 装修期限 |
- |
承租押金 |
承租押金2000元(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出租标的位于镜泊湖景区内,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勘验。 |
|||||
| 其他情况 |
1、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2025****商铺租赁合同》,并接受该《2025****商铺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2、本项目为****镜泊湖景区山庄3****商铺、2处商亭分别出租。实际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具体情况请意向承租方联系出租方了解。 3、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为经营特产、饮品、美食、手工艺品类,具体要求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允许变更出租标的使用用途。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允许改变原使用用途,不允许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不允许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不允许擅自转让、转借、转租。 5、出租标的均无房产证,出租方承诺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其所有,其他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6、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承租押金,承租押金金额为每个出租标的2000元,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7、项目成交后,标的1-3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额外交纳保底保证金(每处标的10000元),该笔资金不包含在租金价款内,作为租赁期内经营收入的保证。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每个标的可获得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的分成收益。如不足10000元,差额部分(保底保证金-实际给出租方的收益)将从承租方缴纳的保底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当承租方给出租方缴纳的营收分成款高于保底保证金时,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对于承租方缴纳的保底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给予全额无息返还。 8、出租方额外收取1、2、3号标的承租方租赁期内经营收入(税前)的20%,其余标的不收取,收取的经营收入数额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收款方式进行结算: (1)收款入账到****对公账户,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营收额进行月度结算后,返还给承租方80%的营收款;款项返还日期为每月1-10日。 (2)承租方使用双方认可的收银系统软件,按期自动对营收分成款进行20%(出租方)与80%(承租方)比例的自动分账、软件系统产生的手续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手续费用;当日结算,次日自动汇入承租方指定账户。 9、关于标的5号挂牌交易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该商亭因周边区域(含路面)处于维修施工阶段,目前暂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维修期间可能存在设备维护、区域封闭等影响实际使用的情况。 (2)参选前必要确认事项 请意向参****集团指定对接人提前沟通并需确认以下关键信息: 预计恢复营业时间;商亭实际使用位置调整方案;合同期限调整规则(恢复营业后重新核定)。 (3)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本商铺交易须以以下条件为前提: 意向承租方接受施工期间暂停经营的安排;同意合同期限根据实际恢复营业时间重新计算;知悉并认可商亭位置可能发生的位置变化;具体使用时间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商定确认。 10、其他情况详见附件《特别事项告知》、《2025****商铺租赁合同》,请意向承租方务必详读该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满足并同意此要求。 11、出租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14日 |
|||||
| 评估机构 |
**华绘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
| 租金底价 |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按本公告的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启动2025****商铺招商工作的申请》的企业内部签批文件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2025****商铺租赁合同》,并接受该《2025****商铺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2025****商铺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2025****商铺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保底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2025****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卫生费由承租方承担。 4、项目成交后,标的1-3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额外交纳保底保证金(每处标的10000元),该笔资金不包含在租金价款内,作为租赁期内经营收入的保证。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每个标的可获得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的分成收益。如不足10000元,差额部分(保底保证金-实际给出租方的收益)将从承租方缴纳的保底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当承租方给出租方缴纳的营收分成款高于保底保证金时,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对于承租方缴纳的保底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给予全额无息返还。 5、出租方额外收取1、2、3号标的承租方租赁期内经营收入(税前)的20%,其余标的不收取,收取的经营收入数额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收款方式进行结算: (1)收款入账到****对公账户,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营收额进行月度结算后,返还给承租方80%的营收款;款项返还日期为每月1-10日。 (2)承租方使用双方认可的收银系统软件,按期自动对营收分成款进行20%(出租方)与80%(承租方)比例的自动分账、软件系统产生的手续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手续费用;当日结算,次日自动汇入承租方指定账户。 6、关于标的5号挂牌交易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该商亭因周边区域(含路面)处于维修施工阶段,目前暂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维修期间可能存在设备维护、区域封闭等影响实际使用的情况。 (2)参选前必要确认事项 请意向参****集团指定对接人提前沟通并需确认以下关键信息: 预计恢复营业时间;商亭实际使用位置调整方案;合同期限调整规则(恢复营业后重新核定)。 (3)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本商铺交易须以以下条件为前提: 意向承租方接受施工期间暂停经营的安排;同意合同期限根据实际恢复营业时间重新计算;知悉并认可商亭位置可能发生的位置变化;具体使用时间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商定确认。 7、其他情况详见附件《特别事项告知》,请意向承租方务必详读该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满足并同意此要求。 8、出租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租金、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承租押金2000元,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 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工作日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 135****8866 特别说明:出租标的具体所在地点请意向承租方与展示联系人提前确认,意向承租方在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出租方,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对承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交易所官网(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特别事项告知(签字盖章); (2)交易须知(签字盖章); (3)《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元 |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5月27日09:00- 2025年6月4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服务费 |
1、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承租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 名:**** 账 号:811********00203745 开户行:****公司****分行 行 号:302****45517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附件1:交易须知.doc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付先生0453-****209;尤先生:0453-****207 |
||||
|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东**街70号3层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交易机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