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我单位委托****承担 新**年处理5万吨棉田残膜免分拣热解碳化废旧**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年处理5万吨棉田残膜免分拣热解碳化废旧**再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园区纬四**侧、经二路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产车间、循环水站、仓储车间、全厂供配电、全厂给排水等公用及辅助工程,以及综合办公楼、內卫等办公生活设施。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郭宾
电话:132****8878
地址:********园区管委会3078办公室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
联系人:张博
邮箱:****@qq.com
电话:153****4802
地址:**乌****开发区(**区)**湖路666号宝能城1-C2号底商公寓楼1-03-1单元3301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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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