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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建设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查看、资料审核,并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拟确定2025****中心(站)建设主体如下:
1、********社、**市******社符合****中心(站)条件。
2、********社符合****中心(站)条件。
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反映,联系电话:0356-****034;联系人:郭云飞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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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