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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南废旧****公司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飞南废旧****公司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飞南废旧****公司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利用项目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9333.73平方米(约119亩) ,总建筑面积为1431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电器电子产品卸车暂存区、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回收区,成品仓库、污水处理站及办公楼。主要原材料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工艺流程主要为上料、破碎。主要生产设备为自动加料机、压轴机、电机钻孔平台、盐水环打孔及平台等。项目建完后,能实现11万吨废弃**的循环利用,可回收利用废钢铁约42000吨,废铜约6000吨,废铝约4000吨,不锈钢及其他有色金属约3000吨,废玻璃约12000吨,再制造电子元器件约4000吨,预计年产值5.07亿元,年创税收1亿元。
项目能耗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290.58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4724.6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年消耗量不高于1845.65万千瓦时、天然气年消耗量不高于1万立方米、柴油年消耗量不高于7.26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165千克标准煤/台。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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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改革局、****信息化局、****环境局**分局,****公司**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