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湖美乡集镇南侧仁美村古厝崙处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99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02 | |||
| 场地平整:五通一平 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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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4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参加竞买。在**县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参加本地块的竞买者若已取得商务部或省经贸委核准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可直接向****申请参加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尚未取得上述批准证书或批文的竞买者,其竞买资格由县级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17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均溪镇建山路11号
联 系 人:陈光忠
联系电话:059****511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中国银行****支行,****银行**县支行,福****银行****公司
开户账号:903********100****0066,414****34346,100********0010001,903********10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