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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大学“中央财政专项(部省合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农业工程学科群流式细胞仪、疲劳试验机等设备
三、采购日期:2025-03-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人民路446号
被投诉人1:****大学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四路221号
被投诉人2:新****公司
地址:****市**区**街20号**科技大厦
被投诉人3:**恒****公司
地址:****市**区**路街道682号创业大厦B段一层A-439
被投诉人4:**鼎益****公司
地址:******区西环中路兴乐三巷146号
被投诉人5:****
地址:****高新区(**区)**南路623号绿洲高层综合楼1栋13层1306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4月1日向被投诉人新****公司进行质疑,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5年4月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4月1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投标供应商**恒****公司、**鼎益****公司、****存在违规问题;2.中标供应商****投标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和正置荧光生物显微镜为进口产品。3.代理机构对为何评审专家将投诉人投标产品正偏离参数进行扣分的质疑答复含糊推诿。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采购人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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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