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厅组织验收通过,按照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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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
2025年金**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表
****中心**基准地价
|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
| 商服用地 | 2680 | 1520 | 910 | 580 |
| 住宅用地 | 1240 | 810 | 580 | 530 |
| 工矿仓储用地 | 380 | 360 | 280 | 26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992 | 648 | 464 | 424 |
| 公用设施用地 | 380 | 360 | 280 | 260 |
(二)土地级别范围
1.一级土地
**鼎盛金港、玉**庄、丽景名城;南至东环路沿线南侧约40米、金发小区、金钻豪庭、****车站、****交通局、南环路;西至**路西侧约35米、罗马路、**路;北至河滨路沿线、****医院、**河沿线、偏岩河沿线、**大桥、****医院。土地面积3.55平方公里。
2.二级土地
**片区:位于一级土地范围之外。**沙溪路东侧约80米、石梁小学、金利达**水怡;南至珠江路沿线南侧约100米、金新村、滥田湾、狮子山、合理村、****公司;西至陈家院子、张家湾路以西约120米、**;北至**特大桥、元桥村、****管理局、740县道沿线、北环路沿线、赵家湾、**公园。土地面积8.29平方公里。
**片区:****城天宇壹号、****分局、中心村、澜田湾、第三中学外滩校区;南至来苏场、**路与杭瑞高速相交处、**路与杭瑞高速相交处、******局****客运站、**城天宇壹号;西至大坡、**中学、香榭豪庭;北至四方井、小寨湾、水碾上、黎明医院。土地面积5.94平方公里。
3.三级土地
**长沟河、红光村、孙家沟、长江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处;南至偏岩河沿线、珠江路沿线南侧约100米、小水、大坡上、李家湾、加油站、宏星驾校以南约550米;西至偏岩河、****办事处、群立村、吴家坪、珠江路沿线以西约100米;北至黄河大道与中华路交汇处、偏岩河、关庄、小水沟、海洋村、新坡村、**、黎明医院以北约300米、刘家湾、大土、**村、弯刀栏。土地面积为40.17平方公里。
4.四级土地
四级定级范围指除一级、二级、三级以外至图边界范围的土地。具体详见《2025****中心**基准地价图》土地面积为57.64平方公里。
二、乡镇基准地价
(一)沙土镇基准地价
金**沙土镇镇区基准地价
|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
| 商服用地 | 960 | 530 |
| 住宅用地 | 530 | 400 |
| 工矿仓储用地 | 245 | 195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24 | 320 |
| 公用设施用地 | 245 | 195 |
1.一级土地
****收费站、****中学、鸡蛋坡;南至柳沙线与敦华路交汇处、沙土敬老院、场口上;****中学以西约350米、敦华社区、**村、灵江寺;****客运站以北约150米、花滩路以北约200米、大塘坝。土地面积2.15平方公里;
2.二级土地
位于一级土地范围之外。**嘻奇岛儿童乐园以南约200米、天星村、大窝凼;南至茶盆土、仙人洞、下寨村;西至槽土、罗家坡、土地坎;北至马家坡、大柏香树。土地面积3.26平方公里。
(二)其他乡镇基准地价
金**其他乡镇基准地价
| 乡镇类别 土地用途 | 一类乡镇 | 二类乡镇 | 三类乡镇 |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
| 商服用地 | 750 | 560 | 450 |
| 住宅用地 | 420 | 360 | 320 |
| 工矿仓储用地 | 190 | 165 | 155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36 | 288 | 256 |
| 公用设施用地 | 190 | 165 | 155 |
乡镇(街道)类别划分结果表
| 乡镇类别 | 乡镇名称 |
| 一类乡镇 | 岩孔街道、**镇、安底镇、禹谟镇、清池镇、茶园镇、岚头镇、木孔镇 |
| 二类乡镇 | 石场乡、****中心**定级部分)、化觉镇、安洛乡、源村镇、**镇、**乡 |
| 三类乡镇 | 后山镇、**乡、长坝镇、桂花乡、马路乡、太** |
三、有关事项
****中心**基准地价范围之外的区域在评估时参四级土地的基准地价,民兴街道、西洛街道、五龙街道未纳入定级范围区域的各****中心城四级土地基准地价。柳塘镇未纳入定级范围区域的各用途基准地价参照柳塘镇乡镇基准地价确定。在宗地评估时,基准地价范围之外的土地参照末级(四级)土地评估,跨级土地的宗地按高一级土地评估,道路作为土地级别界线时,低一级别的临街(路)宗地按高一级土地评估。
(二)沙土镇镇区基准地价范围之外的区域在评估时参照二级土地的基准地价。在宗地评估时,基准地价范围之外的土地参照末级(二级)土地评估,跨级土地的宗地按高一级土地评估,道路作为土地级别界线时,低一级别的临街(路)宗地按高一级土地评估。
(三)以本基准地价为基础评定宗地价格时,必须根据具体宗地各种地价因素与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级别区域整体影响因素状况的差别进行区位等因素修正。修正工作必须由具有地价评估资格的地价评估机构进行。
(四)基准地价公布后,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每隔2-3****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调整修订一次,****政府正式公布后实施。
(五)金**2025年鼓场街道等26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2025年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