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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评估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10.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檀城家园4号楼1层05门脸。 |
| 2025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
| 比选 |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竞争比选投标人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 财政性资金 |
|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 05月30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2)领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 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3.比选地点:**市**区檀城家园4号楼1层05门脸。 |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 对**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现状评估,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和《无监测资料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方法》编制自评估报告。 |
| **** | 项目名称**区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评估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10.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檀城家园4号楼1层05门脸。 | |
| 2025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 ||
| 比选 | ||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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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竞争比选投标人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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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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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 05月30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2)领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 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3.比选地点:**市**区檀城家园4号楼1层05门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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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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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现状评估,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和《无监测资料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方法》编制自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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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启山 |
| 010****8644 |
| **市**区 |
| 孙启山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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