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高速北**、南北一路东、南北二路西、东西三**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保健院进行改扩建建设******中心建设项目,****保健院(已另行选址重建)门诊楼改造为1#门诊医技楼,**2#呼吸病房楼、3#消化病房楼、5#行政办公楼、6#医疗垃圾站房、7#医用气体站及配套环保设施。占地面积26813.73平方米,共设置床位数330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泽亚
联系电话:158****775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