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
湖南-湘潭-韶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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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06/2025-****868 发布机构:****开发区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5-05-28 09: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2025年4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名称

**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旭军

联系方式

****317****

建设地点

**省**市******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

地理坐标

(112度33分21.00秒,27度53分41.17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韶高管备案【2022】26号

总投资(万元)

208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0.14%

施工工期

2024年4~2024年6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5767.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设计院,2005年10月;

审批机关:****政府

《****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院,2005年11月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保护厅****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湘环评【2012】225号

审批时间:2012年7月26日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内,根据《****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开发区产业定位为“一主”+“一特”+“一辅”,即一个主导产业、一个特色产业和一个辅助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医药食品为特色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为辅助产业。本项目属于新能源新材料,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园区后续产业引进应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充分考虑**市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基础、**特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为碳复合材料生产行业代码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第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根据《**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高新区为一般管控单位,****开发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商贸物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通过有效的防止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对厂址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造成环境功能的改变,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的管控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政发【2018】20号)和**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本项目位****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废气和噪声污染,但项目污染源强不大,在经合理处置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周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措施降噪处理后,厂界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自身产生的三废均能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利用上线

项目使用**主要为水、电等,来源于市政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不会突破区域的**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利用满足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湘环函〔2024〕26号),**高新区为重点管控单元,主导产业为智能装备制造,特色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食品医药,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主导产业

湘环评〔2012〕225号: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医药食品、现代服务业;

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医药;

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主导产业:智能装备制造;特色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食品医药。

位于****开发区内,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属于园区特色产业—新材料

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1.1)高新区应侧重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主要发展一类工业,建设主导产业相关的高新****基地。

(1.2)高新区不得引进排放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不得建设涉电镀加工的项目,不得建设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内,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性污染、电镀加工和高架源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高新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区块一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处理厂接纳标准后分****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区块二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处理厂接纳标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

(2.2)废气:

(2.2.1)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2.2)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主要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进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辅料替代与治理水平提升。

(2.3)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物的**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源管控。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

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韶河,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和利用措施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各区块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高新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

本项目生产原料产品及产生的污染类型比较简单,环境风险一般,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会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制度运行,污染措施及环保设备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规范,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泄露事故等情况。项目运营期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符合

**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大力发展燃气工程,消除燃煤大气污染。严格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降低单位GDP 能耗水平。禁燃区禁止审批、**、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等燃用设施,禁止生产、销售、转运高污染燃料。2025年,**高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等价值为 39987.15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测值为 0.0335吨标煤/万元。

(4.2)水**:加强工业节水力度。提高工业企业内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工艺节水贡献量;投资推广和研发高科技含量的用水节水设备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等手段促进工业节水。到2025年,**市用水总量0.8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3.08%。

(4.3)土地**:****园区用地需求,深入落实“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产业园区用地政策,****园区近三年平均供地水平,分类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省级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7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17万元/亩。

本项目使用电作为能源,无工业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本项目投资20800万元,建筑面积15767.6m2(23.6514亩),投资强度879.44万元/亩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符合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不涉及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

表1-2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沉积炉尾气,热沉积炉尾气碳黑经CVD炉自带收集系统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硬化有机废气经五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符合

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开展自行监测

符合

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本项目将建立健全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

符合

当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目生产原料产品及产生的污染类型比较简单,环境风险一般,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会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制度运行,污染措施及环保设备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规范,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泄露事故等情况。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4、与《**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的重点任务为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人造板****印刷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在家具生产、车辆生产、工业防护、船舶制造以及地坪、道路交通标志、防水防火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石化化工等行业,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采用合理有效的收集及处理措施,使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5、与《**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过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措施**涉VOCS排****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项目废气主要是五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量1.181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4.299t/a;项目采用治理措施处理后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符合《**省VOCS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6、项目与《**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符合性分析

表1-3**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业

主要内容

涉及主要产品及工序

备注

1

石化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

炼油、乙烯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2

化工

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2613)

烧碱、纯碱、工业硫酸、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铵、电石、聚氯乙烯、聚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1,4-丁二醇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3

煤化工

煤制合成气生产(2522)、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

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及其他煤制合成气;甲醇、二甲醚、乙二醇、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及其他煤制液体燃料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4

焦化

炼焦(2521)

焦炭、石油焦(焦炭类)、沥青焦、其他原料生产焦炭、机焦、型焦、土焦、半焦炭、针状焦、其他工艺生产焦炭、矿物油焦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5

钢铁

炼铁(3110)、炼钢(3120)、铁合金(3140)

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铁合金、电解金属锰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6

建材

水泥制造(3011)、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平板玻璃制造(304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

石灰、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烧结砖瓦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7

有色

铜冶炼(3211)、铅锌冶炼(3212)、锑冶炼(3215)、铝冶炼(3216)、硅冶炼(3218)

铜、铅锌、锑、铝、硅冶炼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8

煤电

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

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

不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

9

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

本项目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涉及行业。

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且距离本项目西侧22米有一处居民点,但距离居民点最近的14#栋自西向东为包材存放及打包区、成品库、半成品库、原材料库、办公室,产噪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厂址周边路网已形成,交通便利;周边具备供水及供电接入条件。即项目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均能满足项目生产及员工生活要求。同时,项目不位于**市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项目东侧为**润****公司,润泽为石墨生产企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南侧为湖****公司,该企业为碳纤维生产企业,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项目有机废气经燃烧-喷淋-静电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尘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北侧为******公司、**大****公司,恒升为机加工企业,产生机加工粉尘通过焊接烟尘收集器收集后达标排放,企****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大北农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厂,****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韶河,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韶河,项目热沉积炉尾气碳黑进入二级收集系统,碳黑经自带过滤罐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达标排放,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硬化有机废气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机加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项目背景

2023年6月,****委托****编制《**汇达年产8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20****生态环境局关于《**汇达年产8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潭环审(**)【2023】08号),2023年12月1日,获得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0382MA7HHHEP8U001U,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现有工程由于市场低迷,企业无订单,故申领排污许可证后一直未投产、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减少3台4000沉积炉,增加6台3000沉积炉、3台3300沉积炉,增设碳纤维预制体制作、机加工工艺,**停炉时间,拟将**汇达年产8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由于企业将3台4000沉积炉改为6台3000沉积炉、3台3300沉积炉,**停炉时间,总产量减少200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发布),我司拟建设项目由于工艺变化,新增一般固体废物种类(边角废料、废弃刺针、废纤维絮、废弃EVA板)、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变动情况内容对比见表2.1-1,《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断一览表详见表2.1-2:

表2.1-1 变动情况判定内容对比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批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动情况

是否涉及重大变动

1

产品

36寸坩埚

104t

36寸坩埚

78t

总产量减少200吨,其中减少26吨36寸坩埚、65吨36寸导流筒、26吨36寸上保、26吨36寸中保、65吨36寸埚托、37.5吨36寸保温筒支撑环、32.5吨36寸导流筒支撑环,新增78吨平板

不涉及

36寸导流筒

104t

36寸导流筒

39t

36寸上保

104t

36寸上保

78t

36寸中保

104t

36寸中保

78t

36寸埚托

104t

36寸埚托

39t

36寸保温筒支撑环

150t

36寸保温筒支撑环

112.5t

36寸导流筒支撑环

130t

36寸导流筒支撑环

97.5t

平板

/

平板

78t

2

设备

3000沉积炉

3台

3000沉积炉

9台

新增6台

不涉及

3300沉积炉

3台

3300沉积炉

6台

新增3台

4000沉积炉

6台

4000沉积炉

3台

减少3台

高温炉

2台

高温炉

2台

冷却循环系统

1套

冷却循环系统

1套

真空泵

14台

真空泵

49台

新增

液氮

1个

液氮

1个

活性炭箱

2个

活性炭箱

3个

新增1个

丙烷储罐

2个

丙烷储罐

2个

气化器

1台

气化器

1台

/

/

圆筒机

6台

新增

/

/

坩埚机

19台

新增

/

/

大圆筒机

1台

新增

/

/

平板机

2台

新增

/

/

裁剪机

1台

新增

/

/

网胎机

2台

新增

/

/

压机

1台

新增

/

/

短切机

1台

新增

/

/

预刺机

1台

新增

/

/

织布机

3台

新增

/

/

立式车床

2台

新增

/

/

卧式车床

12台

新增

/

/

加工中心

1台

新增

/

/

环线切割机

2台

新增

/

/

纱线切割机

1台

新增

/

/

紧固件机

3台

新增

/

/

车丝机

2台

新增

烘箱

1台

新增

3

原辅材料

碳纤维预制体

400t

碳纤维预制体

161t

减少239吨

不涉及

丙烷(液体)

905.68552(525.3t)

丙烷(液体)

603.44552(350t)

减少175.3吨

液氮

248t

液氮

186t

减少62吨

真空泵油

37.5t

真空泵油

28.125t

减少9.375吨

机油

0.8t

机油

0.8t

/

/

/

碳纤维布

126.3t

新增126.3吨

/

/

碳纤维丝

63.2t

新增63.2吨

/

/

EVA板

7t

新增7吨

/

/

刺针

1.5t

新增1.5吨

/

/

热缩膜

0.8t

新增0.8吨

4

工艺流程

热沉积→高温→机加工(外委)→成品

短切→梳理→织布→裁剪→针刺→硬化→沉积→高温→机加工→包装入库

新增碳纤维预制体制作工序、机加工工序、**停炉时间

涉及,增设碳纤维预制体制作、机加工工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

5

废气治理设施

热沉积炉尾气碳黑进入二级收集系统,碳黑经自带过滤罐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热沉积炉尾气碳黑进入二级收集系统,碳黑经自带过滤罐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产量减少,丙烷使用量减少,碳黑产生量减少

不涉及

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硬化有机废气、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新增硬化有机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改为五级活性炭

/

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新增污染物——机加工粉尘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

/

梳理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新增污染物——梳理纤维絮

6

废水治理设施

****园区已****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园区已****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劳动定员由28人增加至9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排放量均增加

不涉及

7

固废治理

不合格品

0.8

不合格品

0.6

增加边角废料9.5吨、废弃刺针1.5吨、废纤维絮0.22吨、废弃EVA板7.8吨、焦油及滤网0.18吨,减少不合格品0.2吨、碳粉4.16吨、废真空泵油9.5255吨、废活性炭16.6948吨

涉及,由于工艺变化,新增一般固体废物种类(边角废料、废弃刺针、废纤维絮、废弃EVA板、焦油及滤网)

碳粉

20.98

碳粉

16.82

废包装材料

1.5

废包装材料

1.5

/

/

边角废料

9.5

/

/

废弃刺针

1.5

/

/

废纤维絮

0.22

/

/

废弃EVA板

7.8

废真空泵油

37.6505

废真空泵油

28.125

废机油

0.08

废机油

0.08

废含有抹布、手套

0.02

废含有抹布、手套

0.02

废机油桶

0.1

废机油桶

0.1

废活性炭

54.4578

废活性炭

39.284

/

/

焦油及滤网

0.18

表2.1-2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断一览表

序号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改建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2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减少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位于达标区生产,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

5

地址

重新选址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取消8#、9#厂房,新增11#、12#、14#厂房

6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边角废料、废弃刺针、废纤维絮、废弃EVA板、焦油及滤网)

7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

8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9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机加工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

10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

11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机加工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由0t变为0.592t,排放量增加10%以上

12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13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14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

15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均委外处理

16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本项目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未发生变化

综合来看,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变动,因此上述变动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省******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10#建筑面积3280.4m2,11#栋建筑面积3784.88m2、12#栋建筑面积4162.4m2、14栋建筑面积4539.92m2,共15767.6m2。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达年产600吨炭炭复合材料。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2.2-1所示。

表2.2-1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定位一览表

项目类别

内容

功能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10#栋

化学气相沉积区

位于生产车间西部,建筑面积1350m2,采用热沉积工艺,设沉积炉18台、高温炉2台及真空泵49台、冷却塔等配套设备,以电为能源

改建,减少建筑面积,新增6台3000沉积炉、3台3300沉积炉,减少3台4000沉积炉

循环水池

位于项目厂房外西侧,建筑面积44m2,长宽高(m);5.7*7.7*1.5,沉积炉、高温炉等设备的间接冷却

依托已建成

11#栋

机加工区

位于生产车间西部,建筑面积2540m2,设立式车床2台、卧式车床12台、加工中心1台、环线切割机2台、纱线切割机1台、紧固件机3台、车丝机1台

**

12#栋

碳纤维预制体制作区

位于生产车间中部及东部,建筑面积2770m2,东西方向主过道将区域大致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自西向东设大圆筒机1台、圆筒机6台、坩埚机1台、裁剪机1台、压机1台、网胎机2台、织布机3台,**自西向东设坩埚机18台、平板机1台、裁剪机1台、预刺机1台、短切机1台

**

辅助工程

10#栋

办公区

位于10#厂房西北角,建筑面积40m2,用于日常办公

改建

辅材区

位于化学气相沉积区北侧,建筑面积40m2,暂存少量辅材

改建

成品合格区

位于化学气相沉积区北侧,辅材区东侧,建筑面积40m2,暂存少量合格成品

改建

不良品放置区

位于成品合格区东侧,建筑面积40m2,暂存不合格产品

改建

成品待处理区

位于不良品放置区东侧,建筑面积40m2,暂存未检验的成品

改建

沉积卸炉区

位于不良品放置区南侧,建筑面积70m2,卸炉区域

改建

成品检验区

位于成品待处理区南侧,建筑面积70m2,用于检验沉积炉成品

改建

工具放置区

位于成品检验区东侧,建筑面积10m2,用于存放工具

改建

真空泵维修区

位于工具放置区东侧,建筑面积30m2,用于真空泵维修

改建

真空泵油储藏间

位于工具放置区东侧、真空泵维修区南侧,建筑面积30m2,用于存放真空泵油

改建

装炉工作区

位于沉积卸炉区、成品检验区南侧,建筑面积300m2,装炉准备区域

改建

装炉工具放置区

位于装炉工作区东侧,建筑面积120m2,用于存放工具

改建

待高温区

位于高温炉东侧,装炉工作区南侧,建筑面积480m2,用于存放待进高温炉的半成品

改建

12#栋

五金仓库

位于12栋厂房西部一楼,建筑面积360m2,用于存放五金件

**

办公区

位于12栋厂房西部二楼、三楼,建筑面积720m2,用于日常办公

**

原材料及木模区

位于12栋厂房一楼东部,织布机西侧,建筑面积170m2,用于暂存原材料及木模

**

14栋

包材存放及打包区

位于14栋厂房西部,建筑面积329m2,用于成品包装及存放包装材料

**

成品仓库

位于包材存放及打包区东侧,建筑面积587.5m2,用于存放成品

**

半成品仓库

位于成品仓库东侧,建筑面积822.5m2,用于存放半成品

**

原辅材料库

位于半成品仓库东侧,建筑面积611m2,用于存放胚体耗材

**

办公区

位于包材存放及打包区东侧,建筑面积540.5m2,用于日常办公

**

丙烷储罐区

位于11#厂房的北侧侧,尺寸为14.2m*15.2m

依托已建成

公用工程

供水来源

****水厂统一提供,依托园区给水管网

依托

年用电量

项目供电由**市供电所供给

依托

排水系统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园区已建****园区雨水管网,****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水

****园区已****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依托

废气

热沉积炉尾气碳黑经CVD炉自带收集系统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现有14台利旧,新增35台真空泵

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经五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改建,二级活性炭箱改为五级活性炭

硬化有机废气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

梳理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

机加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DA003)外排

**

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1#生产车间东部设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面积4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贮存区

**

10#生产车间东北侧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位于10#生产车间东侧,面积30m2

改建,面积减少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改建

2.2.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的产品方案见表2.2-2。

表2.2-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复产量(单位)/质量(t)

拟建设项目产量(t/a)

变化量(t/a)

参数

1

36寸坩埚

按客户图样

104

78

-26

密度:1.4~1.5g/cm3;金属杂质含量<75ppm;抗弯强度≥150Mpa;抗压强度≥120Mpa;平行导热系数 10-12 W/(m﹒K),垂直导热系数4-5 W/(m﹒K);平行热膨胀系数 0-0.5×10-6 /K,垂直热膨胀系数4-5.5×10 -6 /K

2

36寸导流筒

按客户图样

104

39

-65

密度:0.12~1.5g/cm3;金属杂质含量<75ppm;抗弯强度≥90Mpa;抗压强度≥120Mpa

3

36寸上保

按客户图样

104

78

-26

4

36寸中保

按客户图样

104

78

-26

5

36寸埚托

按客户图样

104

39

-65

6

36寸保温筒支撑环

按客户图样

150

112.5

-37.5

密度≥1.5g/m3;金属杂质含量<75ppm;抗弯强度≥160Mpa;抗压强度≥150Mpa;平行导热系数 10-12 W/(m﹒K),垂直导热系数 4-5 W/(m﹒K);平行热膨胀系数1-2×10-6 /K,垂直热膨胀系数 6-8.5×10-6 /K

7

36寸导流筒支撑环

按客户图样

130

97.5

-32.5

8

平板

按客户图样

/

78

+78

密度≥1.5g/m3;金属杂质含量<75ppm;抗弯强度≥160Mpa;抗压强度≥150Mpa

合计

800

600

-200

/

2.2.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2.2-3。

表2.2-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批复

拟建设项目年用量

变化量

成分

备注

功能/用途

来源

年用量(吨/年)

年用量(吨/年)

最大存放量(吨)

1

碳纤维预制体

400

161

40

-239

碳纤维(含少量粘胶)

按图定制,碳纤维含量 97%以上,含水率小于 3%,外购161吨碳纤维预制体,自制180吨碳纤维预制体

基材

部分外购,部分自制

2

丙烷(液体)

905.68552(525.3t)

603.44552(350t)

19.25t

-175.3

丙烷(100%)

储罐

沉积原料

管道供应

3

液氮

248

186

/

-62

氮气

液氮,纯度≧99.99%

保护气

外购

4

真空泵油

37.5t

28.125t

3.2t,200L/桶,16桶

-9.375

低蒸汽

压真空

密封油

桶装,ISO 粘度等级 100;运动粘度(40℃),99.85mm2 /a;闪点(开口)268℃;倾点:-9℃;饱和蒸汽(20℃),1.09×10-3kPa

真空泵密封介质

外购

5

机油

0.8

0.8

0.02

/

润滑油

/

设备润滑

外购

6

碳纤维布

/

126.3

20

+126.3

碳纤维

/

制备预制体

部分外购,部分自制

7

碳纤维丝

/

63.2

10

+63.2

碳纤维

/

外购

8

EVA板

/

7

1

+7

/

/

外购

9

刺针

/

1.5

0.2

+1.5

/

/

外购

10

热缩膜

/

0.8

0.5

+0.8

/

/

外购

注:本项目设置两个丙烷储罐,1个30m3、1个50m3,储罐内丙烷的密度为0.5011kg/L,项目运营过程中丙烷贮存最大量储罐容积的48%,即单个储罐丙烷贮存最大量分别为7.22t、12.03t。

碳纤维预制坯:以聚丙烯氰纤维为原料,经过预氧化、高温碳化等工艺充分去除氧、氮等杂质生产成碳纤维,经过编织、缠绕、胶粘等方式制成所需的各种形状的坯体,坯体中97%以上的重要为碳纤维,剩余0.3%左右为粘胶,以碳元素计则约99.5%以上为碳元素,其余主要是粘胶成分中所含的氢和氧,为避免引入杂质,粘胶多采用酚醛树脂。

真空泵油:真空泵内起到润滑、密封作用的润滑油,可分为矿物油与合成油两大类,为满足真空泵工作需要,此类润滑油通常具备氧化稳定性高,防锈防腐蚀性强,油水分离迅速、蒸汽压低等特点。

丙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H3CH2CH3,为无色无味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发生化学反应,常用作冷冻剂、内燃机燃料或有机合成原料。本项目利用丙烷作为碳源,在碳纤维预制坯构成的骨架上沉积碳单质,形成炭炭复合材料。

2.2.3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2-4。

表2.2-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所在工艺流程

批复数量

变更后数量

变化量

单位

型号/规格

备注

1

3000沉积炉

CVD增密

3

9

+6

165kw

2

3300沉积炉

CVD增密

3

6

+3

360kw

3

4000沉积炉

CVD增密

6

3

-3

180kw

4

高温炉

CVD增密

2

2

0

900kw

5

冷却循环系统

CVD增密

1

1

0

16m3/h

6

真空泵

CVD增密

14

49

+35

/

7

液氮

CVD增密

1

1

0

31.58m3

液氮立式储罐

8

活性炭箱

废气处理

2

3

0

/

新增1个活性炭箱,3个活性炭共5层,气流方向与活性炭摆放层垂直

9

丙烷储罐

CVD增密

2

2

0

1个30m3、1个50m3

埋地卧式双层丙烷储罐

10

气化器

/

1

1

0

/

LPG防爆

11

圆筒机

针刺

0

6

+6

7.5kw

12

坩埚机

针刺

0

19

+19

7.5kw

13

大圆筒机

针刺

0

1

+1

12kw

14

平板机

针刺

0

2

+2

/

15

裁剪机

裁剪

0

2

+2

7.5kw

16

网胎机

梳理

0

2

+2

45 kw

17

压机

整形

0

1

+1

/

18

短切机

短切

0

1

+1

JX-80

19

预刺机

预刺布

0

1

+1

7.5kw

20

织布机

织布

0

3

+3

/

21

立式车床

机加工

0

2

+2

/

22

卧式车床

机加工

0

12

+12

/

23

加工中心

机加工

0

1

+1

/

24

环线切割机

机加工

0

2

+2

/

25

纱线切割机

机加工

0

1

+1

/

26

紧固件机

机加工

0

3

+3

/

27

车丝机

机加工

0

2

+2

/

28

烘箱

硬化

0

1

+1

84KW

2.3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拟建项目位于**省******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其中10#厂房为化学沉积区,循环水池设备和地坑在10#厂房西侧,11#厂房为机加工区,12#厂房为碳纤维预制体制作区,14#厂房主要为打包、仓库及办公区。10#厂房东侧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及真空泵油储物间,11#厂房东侧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2)合理性分析

项目厂内各功能分区明确,各自独立,满足贮存、管理需求,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2.4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分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水厂统一供应。

生活用水:项目职工9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年工作300天,参照《**省用水定额标准》(DB43T388-2020)用水定额:办公职工用水量按38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420t/a。

本项目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为16m3/h,按进出口水温差10℃,浓缩倍数4估算,约需补充新鲜水0.48m3/h,平均日运行时间24小时,需补充水量11.52m3/d,年耗水3456m3。

生产车间日常的清理、维护方式一般为干拖、棉布擦拭,不产生地面拖洗用水。

(2)排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雨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D300雨水管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采用管道收集,通过管径为D300污水管排入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韶河。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736t/a。

序号

尾气组分

废气强度

排放时段

排放体积占比

处理方式

1

空气

2000m3/次

闭炉后最开始的一段时间

100%

高空排放

2

挥发性有机物

1.2t/a

炉温达到1100℃之前

100%

经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

3

氢气

93.599t/a(约390433.82m3)

炉温达到1100℃后至开始降温前

85.21%

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4

碳黑

21.195t

/

碳黑先经CVD炉自带过滤罐(自带袋式过滤装置)收集后再通过真空泵油过滤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5

丙烷(气体)

5740.97m3/a

0.47%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

6

氮气

174933m3

炉温达到1100℃后至降温

14.32%

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① VOCs

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现有工程审批VOCs产生量为1.2t/a,排放量为0.048t/a,排放浓度为4.3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② 碳黑

CVD炉主要污染为含烃类废气、碳黑尘,炭黑尘通过CVD炉自带过滤罐(自带袋式过滤装置)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现有工程审批炭黑产生量为21.195t/a,排放量为0.0645t/a,排放浓度为2.2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③CVD沉积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

未参与反应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现有工程审批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0.506t/a,排放量为0.4202t/a,排放浓度为14.5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2、高温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湖****公司年产50吨碳碳复合材料及制品扩建项目》项目的资料,对CVD增密达到要求的产品进行高温处理,进一步调整产品组织结构,仅有少部分碳微粒以粉尘状逸出,设备采用同时采用自带的除尘收集罐收集处理,排出的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2.7.2.3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

2.7.2.4固废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28人(均不住厂),现有工程审批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kg/d,3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①不合格品

本项目因坯料自身结构缺陷,在机加工过程中可能破损从而形成不合格品,建设单位参考同行估算约有0.1%的破损率,即一期工程年产生不合格品0.3t,一期+二期工程年产生不合格品0.8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不合格品代码(309-001-99),交由碳纤维预制体厂回收利用。

②碳粉

本项目碳黑经CVD炉自收集设施(过滤罐)收集,袋式过滤收集效率为99%,收集碳黑20.98t,主要成分为纯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碳粉代码(309-002-99),可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包装材料

原材料入厂和生产成品在包装入库时会产生包装废料,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年产生量为1.5t,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包装材料代码(309-003-99),****公司。

(2)危险废物

①废真空泵油

本项目热沉积过程产生的部分碳黑等污染物均进入真空泵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一个生产周期为72小时,每两个生产周期泵油就需要更换一次。全年消耗真空泵油约37.6505t。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少量机加工设备机油产生,按每年产生量约0.8t,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用量为0.8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同类型行业参考可知,废机油产生量为年用量的5%-10%,本环评以最大量10%计,则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含有油抹布、手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真空泵或者设备表面利用抹布进行擦拭,产生废含有油抹布、手套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有废机油桶产生,废机油桶其产生量约为0.1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活性炭

项目处理有机废气为11.2378t/a。根据工程经验系数可知,每吨活性炭可吸附大约0.26t的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所需的活性炭量约为43.22t/a,本项目设计两级活性炭装置,第一级活性炭设置4t活性炭/个装置,第二个活性炭箱里设置4t活性炭/个装置,第一级活性炭箱装置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50天(累计使用天数),第二级活性炭箱装置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60天(累计使用天数),因此,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54.4578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现有项目已审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2.7-2。

表2.7-2 现有项目已审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类别

污染物

环保措施

排放量(t/a)

废水

生活污水

隔油池、化粪池

255.6

废气

热沉积炉尾气

碳黑

自带过滤罐+真空泵油过滤

0.00645

VOCs

二级活性炭

0.048

非甲烷总烃

0.4202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

收集暂存后外售

0.8

碳粉

收集暂存后外售

20.98

废包装材料

收集暂存后外售

1.5

危险废物

废真空泵油

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7.6505

废机油

0.08

废含有抹布、手套

0.02

废机油桶

0.1

废活性炭

54.4578

已审批项目:根据《**汇达年产8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VOCs产生量为1.2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0.506t/a,按照《**省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表2可知,活性炭处理效率为80%,使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总综合处理效率为96%,VOCs排放量为0.048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4202t/a,潭环审(**)【2023】08号审批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4682t。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本项目位于**市,依据上述新版大气导则要求,为了解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收集了2023年**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1 **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ug/m3

城市

SO2

NO2

PM10

CO

95%日平均质量浓度

O3

90%8h平均质量浓度

PM2.5

**市

7

17

49

1mg/m3

123

30

标准(二级)

60

40

70

4mg/m3

160

35

是否超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SO2、NO2、PM10、PM2.5、CO、O3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 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内TSP、TVOC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引用《****公司年产2万条水泥电杆新增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委托****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6日对颗粒物开展的连续3天的监测结果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公司于2024年1月2日~8日对永泉安置区TVOC开展的连续7天的监测结果,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本项目北侧约1720m处、东侧约580m处,位于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时间近三年有效,因此引用数据可行。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G1******公司所在地(本项目北侧约1720m处)、G2永泉安置区(本项目东侧约580m处)。

(2)监测项目:TSP、TVOC。

(3)监测时间和频次:2024年4月24日~26日,TSP 监测日均值,2024年1月2日~8日,TVOC 监测8h均值。

(4)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评价标准: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限值,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6)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法进行评价。

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3.1-2 监测点位基本项目信息及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点坐标

污染物

监测浓度范围(u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评价标准(ug/m3)

达标情况

X

Y

G1

112.****1130

27.****1709

TSP

109-113

36.7

0

300

达标

G2

112.****6357

27.****5971

TVOC

12-14

2.3

0

600

达标

由上表可知,区域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3.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韶河。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韶河。根据《**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韶河该河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环评引用2023年1月**村断面韶河水质监测的数据。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BOD5、氰化物、总汞、粪大肠菌群(个/L)、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监测频次:1天,每个监测点一天一次。

数据以及评价结果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监测数据统计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项目

浓度范围

超标率(%)

最大超标倍数

评价标准

**村断面

水温

10.2

0

/

/

pH值

7

0

/

6~9

溶解氧

10.3

0

/

5

高锰酸盐指数

3.0

0

/

6

化学需氧量

12.0

0

/

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1.1

0

/

4

氨氮

0.07

0

/

1.0

总磷

0.050

0

/

0.2

0.003

0

/

1.0

0.05L

0

/

1.0

氟化物

0.223

0

/

1.0

0.0004L

0

/

0.01

0.0009

0

/

0.05

0.00001L

0

/

0.0001

0.0001L

0

/

0.005

六价铬

0.004L

0

/

0.05

0.002L

0

/

0.05

氰化物

0.001L

0

/

0.2

挥发酚

0.0003

0

/

0.005

石油类

0.01L

0

/

0.0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L

0

/

0.2

硫化物

0.01L

0

/

0.2

粪大肠菌群

-1

0

/

10000

根据上表,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声环境

本项目委托****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3日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场监测。

监测布点情况详见表3.3-1,监测结果详见表3.3-2。

表3.3-1 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N1厂界东侧

连续等效A声级

监测时间为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

N2厂界南侧

3

N3厂界西侧

4

N4厂界北侧

5

N5斌韶之家

表3.3-2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及检测结果(单位:dB(A))

标准限值

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11月23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厂界东侧

54.2

43.3

54.5

43.7

65

55

N2厂界南侧

54.1

42.2

53.9

45.4

65

55

N3厂界西侧

53.2

43.7

53.7

45.7

65

55

N4厂界北侧

54.3

44.4

52.4

46.2

65

55

N5斌韶之家

52.1

44.2

53.2

46.1

65

55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斌韶之家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3.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镇已建成区,土地利用率高,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一般。根据现状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动植物数量锐减,分布的植被以城市绿化带的植被为主。周边未开发的区域内分布的植被多为松散的灌丛、杂草,柑桔等疏林地及蔬菜等农作物。据调査项目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植物及国家法规保护的植物**,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3.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结合现场调查及工艺分析,本项目租赁******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目前厂房内周边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并按三防”措施(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已建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排放,不具备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科技园厂房10#、11#、12#、14#栋。经过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6-1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坐标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内容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km

保护级别或要求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112°33′8.05″

27°53′41.65″

斌韶之家

居住,约200人

西侧

约0.03k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112°32′43.30″

27°54′15.31″

工业园安置区

居住(约200户)

西北侧

约1km

112°33′10″

27°53′43.02″

永泉安置区

居住(约22户)

西侧

约0.62km

112°33′0.16″

27°54′15.98″

****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约120人)

西北侧

约0.97km

112°33′28.11″

27°54′15.72″

狮山村

居住(约50户)

北侧

约0.86km

112°33′0.26″

27°53′43.32″

庞家安置区

居住(约300户)

西侧

约0.15km

112°33′37.53″

27°53′37.76″

韶南村木屐组

居住(约30户)

东南侧

约0.56km

112°33′6.40″

27°53′15.09″

韶南村

居住(约10户)

南侧

约0.55km

112°32′43.57″

27°54′32.00″

新天名府

居住(约500户)

西北侧

约1.45km

112°32′44.34″

27°53′40.73″

**学校

学校(约3000人)

西侧

约0.6km

声环境

112°33′8.05″

27°53′41.65″

斌韶之家

居住,约200人

西侧

约0.03k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7废气

热沉积炉尾气碳黑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碳黑尘二级标准;热沉积、烘箱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浓度限制。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浓度排放限值。机加工、短切、裁剪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摘录)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排放速率kg/h

监控位置

标准

热沉积、烘箱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mg/m3

17

20m排气筒(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非甲烷总烃

4.0mg/m3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NMHC

10mg/m3

\

厂区内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30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热沉积炉尾气

颗粒物

18 mg/m3

0.425

20m高排气筒(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1.0 mg/m3

\

厂界

机加工

颗粒物

120mg/m3

1.75

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短切、裁剪废气

颗粒物

1.0 mg/m3

\

厂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注:由于DA002、DA003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

3.8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场界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8-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 别

昼间Leq[dB(A)]

夜间LeqdB(A)]

3类

65

55

3.9废水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韶河。

表3.9-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单位:mg/L

标准

CODCr

BOD5

SS

TN

NH3-N

TP

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处理厂纳污浓度标准

≤460

≤220

≤280

≤45

≤35

≤5

3.10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韶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处理厂,不另申请总量指标。

已审批项目:根据《**汇达年产8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VOCs产生量为1.2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0.506t/a,按照《**省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表2可知,活性炭处理效率为80%,使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总综合处理效率为96%,VOCs排放量为0.048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4202t/a,潭环审(**)【2023】08号审批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4682t。

拟建设项目:有机废气使用五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综合处理效率为5.63%,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0.853t/a,非甲烷总烃3.106t/a,合计3.959/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2废气

4.2.1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将木制模具放到针刺机上,把热缩膜包裹在木模上,在EVA板上涂白胶后粘贴在热缩膜上套在木制模具上,项目使用白胶为水基型胶粘剂,主要作用为热塑膜粘贴到EVA板上,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量极其微小。对纤维丝进行规整短切、裁剪,不进行破碎,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微量粉尘,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温废气和热沉积炉尾气、硬化有机废气、梳理纤维絮、机加工粉尘。

(1)热沉积炉尾气

项目热沉积炉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热沉积炉在不同的操作阶段产生的尾气性质不同,在抽真空阶段主要是空气,在升温阶段主要是粘胶分解后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碳沉积阶段主要是部分未分解的丙烷、丙烷分解后未能利用的碳黑和氢气,以及作为保护气的氮气。

送入热沉积炉的氮气直接排放,丙烷经过分解后碳元素沉积并产生大约4倍体积的氢气,还有少量未能全部分解的丙烷或其他非甲烷总烃气体,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年产50吨碳碳复合材料及制品扩建项目》项目的资料,控制性反应步骤是丙烷分解成碳和氢气,该控制步骤的分解率约为98%左右,裂解成碳的利用率约为95%,即残余丙烷进入尾气,氢气、氮气不属于污染物可直接排放,丙烷分解后未利用的碳黑(未被利用的5%)颗粒在进入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表4.2-1 热沉积炉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尾气组分

废气强度

排放时段

排放体积占比

处理方式

1

空气

2000m3/次

闭炉后最开始的一段时间

100%

高空排放

2

挥发性有机物

1.023t/a

炉温达到1100℃之前

100%

经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

3

氢气

62.364t/a(约260141.83m3)

炉温达到1100℃后至开始降温前

63.02%

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4

碳黑

21.195t

/

碳黑先经CVD炉自带过滤罐(自带袋式过滤装置)收集后再通过真空泵油过滤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5

丙烷(气体)

3825.14m3/a

9.26%

经五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

6

氮气

148800m3

炉温达到1100℃后至降温

36.05%

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

① VOCs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年产50吨碳碳复合材料及制品扩建项目》项目的资料,预制体粘胶含量为0.3%,在高温情况下全部挥发,即本项目VOCS产生量为1.023t/a,每生产一批次产品该过程主要在温度达到1100℃之前24h升温过程中产生,本项目约生产90批次,产生时间为1800小时。产生速率为0..568kg/h,风机风量为11500m3/h(最多约23台真空泵同时开启,每台真空泵500m3/h,合计11500m3/h),产生浓度为49.42mg/m3,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表2-3可知,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VOCs去除率为15%,则五级活性炭效率可达到55.63%,则排放量为0.454t/a,排放速率为0.252kg/h,风机风量为15000m3/h,则排放浓度为18.811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② 碳黑

CVD炉主要污染为含烃类废气、碳黑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CVD炉年耗丙烷1.026t/t-原料碳纤维,CVD炉丙烷裂解率为98%,裂解成碳的利用率约为95%,生成氢气约62.36t、碳原子约280.636t,约有266.605t碳原子进入产品,剩余14.031t形成碳黑尘外排。全厂年产生碳黑尘约14.031t,年工作时间为5600h,通过CVD炉自带过滤罐(自带袋式过滤装置)后,袋式过滤装置处理效率99%,真空泵油过滤,处理效率为70%,处理后仅0.3%碳黑经20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量为0.042t/a,0.007kg/h,风机风量为15000m3/h,浓度0.501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③CVD沉积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

未参与反应的非甲烷总烃气体含丙烷7t/a,本项目约生产90批次,年工作时间为5600h。产生速率为1.25kg/h,风机风量为11500m3/h(最多约23台真空泵同时开启,每台真空泵500m3/h,合计11500m3/h),产生浓度为108.696mg/m3,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表2-3可知,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VOCs去除率为15%,则五级活性炭效率可达到55.63%,则排放量为3.106t/a,排放速率为0.555kg/h,风机风量为15000m3/h,则排放浓度为36.975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2)高温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年产50吨碳碳复合材料及制品扩建项目》项目的资料,对CVD增密达到要求的产品进行高温处理,进一步调整产品组织结构,仅有少部分碳微粒以粉尘状逸出,设备采用同时采用自带的除尘收集罐收集处理,排出的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3)硬化有机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项目,碳纤维布中含0.5%左右为树脂,本项目自制胚体180吨,在硬化情况下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烘箱风机口挥发,本项目按最大挥发量计算,则全挥发VOCS产生量为0.9t/a,本项目共设1台同功率烘箱,年工作时长1200h,产生速率为0.75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烘箱风机风量3000m3/h),产生浓度为250mg/m3,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表2-3可知,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的VOCs去除率为15%,则五级活性炭效率可达到55.63%,则排放量为0.399t/a,排放速率为0.333kg/h,风机风量为15000m3/h,则排放浓度为22.185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浓度要求。

(4)梳理纤维絮

将短丝放到网胎机的喂料帘上,经过设备自动梳理铺网形成厚度均匀的网胎层,此过程产生少量的纤维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44吨碳纤维丝制成网胎层,纤维絮产生量约为0.5%,本项目产生微量的纤维絮产生量约0.22t,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为了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建议定期清理收集网。

(5)机加工粉尘

经过数控车床精加工,在车床加工过程中,加工过程产生粉尘,成分均为碳单质,粉尘产生量约6.582t/a,建设单位配备2台集中式布袋除尘器,南、北侧机加工设备在加工工位附近就近通过负压收集处理含尘尾气。

北侧10台机加工设备产生的3.291吨粉尘通过厂房西北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风机风量为300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量为0.03t/a,年工作2400h,排放速率0.012kg/h,排放浓度0.411mg/m3,粉尘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96t/a,车间无组织排放。

南侧10台机加工设备产生的3.291吨粉尘通过厂房东南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风机风量为500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排放量为0.03t/a,年工作2400h,排放速率0.012kg/h,排放浓度0.247mg/m3,粉尘未被收集的粉尘约为0.296t/a,车间无组织排放。

(6)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业主提供废气处理方案:

热沉积炉尾气碳黑进入二级收集系统,碳黑经自带过滤罐过滤网收集,废气经真空泵后被真空泵油吸收,绝大部分都转移到真空泵油中,少部分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热沉积炉尾气丙烷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硬化有机废气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11#北侧机加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11#南侧机加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外排。

梳理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确保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同类企业在用燃烧法处理CVD炉废气产生过安全隐患。并且本项目CVD炉为真空操作,工况变化较大,给火炬点火工艺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根据《****800吨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尾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负压风机+高空排放的处理工艺安全系数比采用辅助燃烧处理的工艺要高很多”因此采用五级活性炭吸附处理CVD炉废气中非甲烷总烃。

(7)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表4.2-2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

1

DA001

热沉积炉尾气

碳黑

经自带过滤罐袋式过滤处理后经真空泵油过滤后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18

0.042

2

VOCs

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120

0.454

3

非甲烷总烃

120

3.106

4

硬化有机废气

VOCs

120

0.399

5

DA002

机加粉尘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120

0.03

6

DA003

机加粉尘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120

0.03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102

VOCS

0.853

非甲烷总烃

3.106

表4.2-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mg/m3)

1

-

机加工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

0.592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592

表4.2-4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694

2

VOCS

0.853

3

非甲烷总烃

3.106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厂界外西侧27m处,处于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热沉积炉尾气中碳黑先经CVD炉自带收集设施(袋式过滤)收集后再通过真空泵油过滤后高空排放,热沉积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硬化有机废气经五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为75.9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制120mg/m3排放限值要求;机加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制120mg/m3排放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2污染源排污口情况

本项目废气热沉积炉有机废气、硬化有机废气、机加工粉尘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污口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4.2-5 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中心坐标/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E/°

N/°

DA001

热沉积尾气排气筒

112°33′15.76″

27°53′47.41″

20

0.6

14.74

常温

VOCS

1200

间歇

1.318

碳黑

5600

间歇

0.007

非甲烷总烃5600

间歇

0.555

DA002

机加粉尘排气筒1

112°33′9.80″

27°53′45.88″

15

0.7

21.65

常温

2400

间歇

0.012

DA003

机加粉尘排气2

112°33′13.52″

27°53′45.89″

15

0.7

36.09

常温

2400

间歇

0.012

4.2.3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2-7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验收

类别

监测因子

采样点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废气

碳黑尘、非甲烷总烃

热沉积尾气排气筒(DA001)

一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

废气

颗粒物

机加粉尘排气筒1(DA002)

一次/半年

3

废气

颗粒物

机加粉尘排气筒2(DA003)

一次/半年

4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

一次/半年

3

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厂界

一次/半年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内容和《**省VOCs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同时保证活性炭等滤料的更换周期。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②投产后,在能满足产品要求的条件下,建议企业将水性涂料代替溶剂型涂料。

③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④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⑤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⑥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⑦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先于生产工艺设备启动,并同步运行,滞后关闭。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4.3.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90人,年工作300天,90均人不在厂内食宿,参照《**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不含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38m3/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342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73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350mg/L、BOD5:200mg/L、NH3-N:30mg/L、SS:300mg/L。

4.3.2废水处置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园区雨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4.3-1 项目废水处理情况一览表

污水类型

水量

t/a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量(排入****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量(排入韶河)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污水

2736

COD

350

0.9576

化粪池

250

0.684

50

0.1368

BOD5

200

0.5472

150

0.4104

10

0.02736

SS

300

0.8208

100

0.2736

10

0.02736

NH3-N

30

0.08208

20

0.05472

5

0.01368

表4.3-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综合污水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

****处理厂

间断排放

1#

污水处理设施

隔油池+化粪池

\

符合

生活污水排放口

表4.3-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接排放时段

****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mg/L)

1

DW001

112°33′15.43″

27°53′42.63″

2736

****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全天

****处理厂

化学需氧量

50

氨氮

5(8)

4.3-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COD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460

NH3-N

35

表4.3-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生活污水排口

COD

250

0.00228

0.684

NH3-N

20

0.****824

0.05472

厂区排放口合计

COD

0.684

NH3-N

0.05472

4.3.3废水进入****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地处于****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后经规范化排口排入韶河。****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1.2×104m3/d,一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0.6×104m3/d。本项目属于****处理厂工程纳污范围,本项目废水排放日均值为9.12m3/d,****处理厂可接纳本项目废水,故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方案可行。****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均值为6000m3/d,余量约3000 m3/d。

本项目排水9.12m3/d,****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的0.152%,所占比例很小。本项****处理厂造成水质、水量上的冲击。由于污水量小,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韶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在****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废水可以顺利接入。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3.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本项目废水监测要求详见下表。

表4.3-6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验收

类别

监测因子

采样点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废水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一次/半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备注:监测因子频次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监测要求

4.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真空泵、冷却塔、风机机加工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7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用厂界噪声本底值加上评价项目贡献值表征工程噪声影响的大小。根据评价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出厂界噪声的贡献值,然后与本底值对数叠加得到预测值。即

预测值=本底值+贡献值

本次环评采用点源模式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1)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功率级/dB(A)

1

冷却塔

50

56.2

1.2

75

隔声、减震

24h

2

DA001风机

68.9

70.6

2.5

85

24h

3

DA002风机

-99.2

22.6

1.2

90

昼间8h

4

DA003风机

0.4

21.1

1.2

90

昼间8h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表4.4-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

声功率级/dB(A)

X

Y

Z

西

西

西

西

建筑物外距离

1

12#厂房

圆筒机,6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2.8(等效后:82.8)

-66.8

-13.5

1.2

100.5

16.5

40.6

5.6

63.9

64

63.9

64.7

8

26

26

26

26

37.9

38

37.9

38.7

1

2

12#厂房

大圆筒机

75

-86.3

-18.5

1.2

120.6

16.6

20.5

5.4

56.1

56.2

56.1

56.9

8

26

26

26

26

30.1

30.2

30.1

30.9

1

3

12#厂房

坩埚机,18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7.6(等效后:87.6)

-65.8

-26.3

1.2

103.2

3.8

38.1

18.2

68.7

70.2

68.7

68.8

8

26

26

26

26

42.7

44.2

42.7

42.8

1

4

12#厂房

坩埚机

75

-50.4

-8.5

1.2

83.3

17.2

57.7

5

56.1

56.2

56.1

57

8

26

26

26

26

30.1

30.2

30.1

31

1

5

11#厂房

立式车床,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3.0(等效后:83.0)

-87.6

11.9

1.2

113.2

13

11.7

12.4

64.5

64.6

64.6

64.6

8

26

26

26

26

38.5

38.6

38.6

38.6

1

6

11#厂房

卧式车床-7台,7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8.5(等效后:88.5)

-45.3

28.2

1.2

67.9

17.3

56.7

7.2

70

70

70

70.4

8

26

26

26

26

44

44

44

44.4

1

7

11#厂房

卧式车床-5台,5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7.0(等效后:87.0)

-46.3

15.6

1.2

72.9

5.4

52.6

19.2

68.5

69.2

68.5

68.5

8

26

26

26

26

42.5

43.2

42.5

42.5

1

8

11#厂房

环线切割机

85

-51.1

26.7

1.2

73.9

17.4

50.7

7.2

66.5

66.5

66.5

66.9

8

26

26

26

26

40.5

40.5

40.5

40.9

1

9

11#厂房

纱线切割机

85

-46.4

27.7

1.2

69.1

17.1

55.5

7.4

66.5

66.5

66.5

66.9

8

26

26

26

26

40.5

40.5

40.5

40.9

1

10

11#厂房

加工中心

80

-24.9

21.4

1.2

50.7

5.3

74.8

18.9

61.5

62.3

61.5

61.5

8

26

26

26

26

35.5

36.3

35.5

35.5

1

11

11#厂房

环线切割机

85

-7.1

28.4

1.2

31.6

7.3

93.8

16.6

66.5

66.9

66.5

66.5

8

26

26

26

26

40.5

40.9

40.5

40.5

1

12

11#厂房

紧固件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3.0(等效后:83.0)

-6.9

24.4

1.2

32.7

3.3

93

20.5

64.5

66.3

64.5

64.5

8

26

26

26

26

38.5

40.3

38.5

38.5

1

13

11#厂房

车丝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78.0(等效后:78.0)

-11.7

24.5

1.2

37.2

4.7

88.3

19.2

59.5

60.4

59.5

59.5

8

26

26

26

26

33.5

34.4

33.5

33.5

1

14

12#厂房

平板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80(等效后:83.0)

-42.2

-20.5

1.2

78.9

3.5

62.4

18.7

64.1

65.9

64.1

64.1

24

26

26

26

26

38.1

39.9

38.1

38.1

1

15

10#厂房

真空泵,24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60(等效后:73.8)

64.8

40.2

1.2

77.8

27.9

12.9

30.1

54

54.1

54.2

54.1

24

26

26

26

26

28

28.1

28.2

28.1

1

16

10#厂房

真空泵,25台(按点声源组预测)

60(等效后:74.0)

62

40.2

1.2

80.6

27.9

10.1

30.1

51.8

51.9

52.3

51.9

24

26

26

26

26

25.8

25.9

26.3

25.9

1


六、结论

表4.4-3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预测方位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

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

X

Y

Z

东侧

67.7

76.2

1.2

昼间

54.4

65

达标

67.7

76.2

1.2

夜间

54.4

55

达标

南侧

51.3

-8.6

1.2

昼间

36.8

65

达标

51.3

-8.6

1.2

夜间

33.3

55

达标

西侧

-110.6

20.6

1.2

昼间

53.8

65

达标

-104.4

-8.8

1.2

夜间

36.7

55

达标

北侧

-81.3

70.4

1.2

昼间

49.1

65

达标

46.4

76.3

1.2

夜间

46.9

55

达标

表4.4-4 工业企业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噪声现状值/dB(A)

噪声标准/dB(A)

噪声贡献值/dB(A)

噪声预测值/dB(A)

较现状增量/dB(A)

超标和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斌韶之家

53.2

46.1

65

55

31.8

22.3

53.2

46.1

0.0

0.0

达标

达标

由上表4.4-3、表4.4-4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0 dB(A)),保护目标斌韶之家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0 dB(A))。

为进一步防止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

①在设备选型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设备的声学特性(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设备出售厂方协商提供配套的降噪措施。

②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偶发强噪声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③生产作业时关闭部分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④在原料和产品等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时严禁鸣号,进入厂内低速行驶;

⑤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适时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噪声。

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投产后再生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表4.4-5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验收

类别

监控指标

采样点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噪声

LAeq

厂界

一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品、炉腔内清理的碳黑、废包装材料、废弃刺针、废弃EVA板、废纤维絮、边角废料,以及含有碳黑的真空泵油,废机油、废含有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另有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①不合格品

本项目因坯料自身结构缺陷,在机加工过程中可能破损从而形成不合格品,建设单位参考同行估算约有0.1%的破损率,即年产生不合格品0.6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不合格品代码(309-001-S59),收集暂存后外售。

②碳粉

本项目碳黑经CVD炉自收集设施(过滤罐)收集,袋式过滤收集效率为99%,收集碳黑13.89t,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2.93t,全厂共16.82t,主要成分为纯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碳粉代码(309-002-S59),收集暂存后外售。

③废包装材料

原材料入厂和生产成品在包装入库时会产生包装废料,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年产生量为1.5t,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废包装材料代码(309-003-S59),收集暂存后外售。

④边角废料

本项目在自制碳纤维预制体胚体时,短切、裁剪过程中产生边角废料,年产生边角废料约9.5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边角废料代码(309-004-S59),收集暂存后外售。

⑤废弃刺针

本项目针刺钝化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量为1.5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废弃刺针代码(309-005-S59)。

⑥废纤维絮

本项目经喷淋室收集纤维絮约0.22t,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代码(309-006-S59),收集暂存后外售。

⑦废弃EVA板

本项目针刺之前使用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保护木模,针刺后粘贴了热缩模的EVA板,产生量为7.8t,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废弃EVA板代码(309-007-S59),收****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废真空泵油

本项目热沉积过程产生的部分碳黑等污染物均进入真空泵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一个生产周期为72小时,每两个生产周期泵油就需要更换一次。全年消耗真空泵油约28.125t。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加工设备机油产生,按每年产生量约0.8t,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油,用量为0.8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同类型行业参考可知,废机油产生量为年用量的5%-10%,本环评以最大量10%计,则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特性T,I)。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含有油抹布、手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真空泵或者设备表面利用抹布进行擦拭,产生废含有油抹布、手套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机油桶:项目生产过程有废机油桶产生,其产生量约为0.1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T/In)。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为8.923t/a。根据工程经验系数可知,每吨活性炭可吸附大约0.26t的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废气处理所需的活性炭量约为34.32t/a,本项目设计五级活性炭装置,每级活性炭层均设置0.5t活性炭/个装置,一至五级活性炭箱装置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分别为10、15、25、50、100天(累计使用天数),因此,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39.284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⑥焦油及滤网

项目炉腔内设置的收集焦油的滤网,滤网使用量为0.15t/a,焦油产生量为0.03t/a,由于滤网和焦油无法分离,含焦油的滤网一同作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18t/a,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危险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废物代码为309-001-11(危险特性T)。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最大储存量为20t。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90人(均不住厂),不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约0.5kg/人﹒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5t/a。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

表4.5-1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性质

固废名称

代码

产生量 t/a

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3.5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一般工业固废

不合格品

309-001-S59

0.6

收集暂存后外售

3

碳粉

309-002-S59

16.82

收集暂存后外售

4

废包装材料

309-003-S59

1.5

收集暂存后外售

5

边角废料

309-004-S59

9.5

收集暂存后外售

6

废弃刺针

309-005-S59

1.5

收集暂存后外售

7

废纤维絮

309-006-S59

0.22

收集暂存后外售

8

废弃EVA板

309-007-S59

7.8

****公司处置

9

危险废物

废真空泵油

900-218-08

28.125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0

废机油

900-214-08

0.08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1

废含有抹布、手套

900-041-49

0.02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2

废机油桶

900-041-49

0.1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3

废活性炭

900-039-49

37.763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4

焦油及滤网

309-001-11

0.18

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表4.5-2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一期+二期工程产生量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真空泵油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8-08

28.125

废气处理、抽真空

液态

T,I

分区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2

废机油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4-08

0.08

设备检修、润滑

液态

T,I

3

废含有油抹布、手套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0.02

设备检修

固态

T

4

废机油桶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0.1

设备检修、润滑

固态

T

5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900-039-49

39.284

废气处理

固态

T

6

焦油及滤网

HW11精(蒸)馏残渣

309-001-11

0.18

碳沉积工序

固态

T

本环评建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独立的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中危险废物堆放区域必须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并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堆放区地面硬化、铺设防渗层,加强堆放区的防雨和防渗漏措施,以免其随雨水渗漏而造成地下水体的污染。同时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转运、处理台账制度。厂内严禁自行焚烧各类固废。

11#生产车间东北侧设置4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贮存场所要求如下: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并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存放管理,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于固废贮存间内,不散乱堆放。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2-1995)规定制作。

③企业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贮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检查维护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固废贮存间的固废应及时处置,不得停留较长时间。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

⑤车间地面应收拾干净,各工段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收集,不得外溢,及时转运。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

10#生产车间东北侧设置专门的危废贮存间,面积约为30m2,并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避免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废贮存间采取基础防渗层为0.5m粘土层,上铺2mm厚度**度聚乙烯膜,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涂防腐防渗涂层,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在围堰内涂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分类放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在危废间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由专人管理,设置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废贮存间。

②贮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贮存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短。

⑤贮存间必须按《环境保护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⑥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年。

由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6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丙烷、机油、真空泵油、危险废物。尾气中氢气为易燃气体,对比《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氢气爆炸极限是4.0%~75.6%(体积浓度),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4.0%~75.6%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而当氢气浓度小于4.0%或大于75.6%时,即使遇到火源,也不会爆炸。本项目热沉积过程为真空过程,使用到氮气为保护气,CVD热沉积炉裂解过程中产生氢气,与未裂解丙烷和氮气一同经活性炭箱处理,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氢气在空气中体积浓度,防止氢气爆炸,企业根据安评提出相应措施防范爆炸火灾风险。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2.3966>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 号)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本项目所在的厂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详见《**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热沉积炉尾气

非甲烷总烃、VOCs

五级活性炭箱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碳黑尘

CVD炉系统自带过滤罐+真空泵油过滤

硬化有机废气

VOCs

五级活性炭箱

机加工粉尘

粉尘

布袋除尘器

梳理纤维絮

纤维絮

纤维絮经喷淋室喷淋+收集网收集纤维絮

纤维絮不外排到外环境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SS、NH3-N

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声环境

生产厂房

各类生产设备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桶

不外排

一般工业固废

碳粉、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废纤维絮、废弃刺针、不合格品

经收集后外售

不外排

废弃EVA板

委托其他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

废真空泵油、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焦油及滤网

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园区已建标准厂房,施工期仅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真空泵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②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③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⑤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⑦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⑧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⑩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丙烷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地面(包括内设的收集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选用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能有效防止丙烷下渗污染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危废贮存间防渗防腐防泄漏措施,可有效防治危险废物下渗污染地下水。真空泵油储存在原料储存间设置托盘、围堰等措施,能将原料泄漏液控制在围堰内,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断阀门,且厂房第一时间做好堵漏、防止物料泄漏出厂房。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项目监测计划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1 项目监测计划表

类别

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

一次/半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

热沉积尾气排气筒(DA001)

非甲烷总烃、炭黑尘

一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机加粉尘排气筒1(DA002)

颗粒物

一次/半年

机加粉尘排气2(DA003)

颗粒物

一次/半年

无组织废气

厂界

颗粒物

一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厂界

非甲烷总烃

一次/半年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一次/半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噪声

厂界四周

Leq(A)

一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2、环保设施要求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阶段

主要内容

费用(万元)

备注

营运期

五级活性炭箱+20m高排气筒(DA001)

8

改造

CVD炉系统自带过滤罐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

5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3)

5

喷淋室喷淋+收集网

2

化粪池

/

依托园区

车间通风排气等措施

/

依托现有

设备基座减振,维护保养

2

危险废物储存间(防渗+防腐处理)

/

依托现有

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

2

应急物资

6

总计

30.0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废水、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进行自主验收整改。

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5-3。

表5-3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污染源

主要污染因子

环保措施

排放去向

验收标准

监测点

验收主体

废气

CVD炉废气

碳黑尘

CVD炉系统自带过滤罐+真空泵油过滤

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DA001

非甲烷总烃

五级活性炭

大气环境

硬化有机废气

VOCs

五级活性炭

大气环境

DA001

机加工粉尘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大气环境

DA002

机加工粉尘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大气环境

DA003

厂界

颗粒物

/

大气环境

厂界

非甲烷总烃

/

大气环境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

大气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厂区内

废水

生活污水

依托现有化粪池

水环境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厂区总排口

噪声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绿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厂界

环保措施

环境管理、内容验收

1、环保审批及环保档案是否健全;

2、劳动保护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

固体废物类型

名称

暂存或贮存场所

处理处置方式

验收标准

监测点

一般工业固废

碳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弃刺针、边角废料、废纤维絮、废弃EVA板

车间内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

委外处置、外售

不外排

危险废物

废真空泵油、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焦油及滤网

分类收集于危废贮存间

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不外排

4、管理要求

①组织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司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控制的责任心。

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及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对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③掌握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公司内部环境状况报告;建立污染突发事故分类分级档案和处理制度。

④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缴费工作。

⑤协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三同时”,参与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

⑥按照监测计划要求进行项目污染源及厂区环境监测,并及时将环境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通报。

⑦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严格分类处理,危废应妥善收集至危废贮存间,同时设立台账制度,并做好转运登记。

⑧****公司的环境管理系统,建立清洁生产审计计划,体现“以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⑨运营期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2025年4月


1总则
1.1项目背景

本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丙烷、机油、真空泵油、危险废物。尾气中氢气为易燃气体,对比《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氢气爆炸极限是4.0%~75.6%(体积浓度),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4.0%~75.6%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而当氢气浓度小于4.0%或大于75.6%时,即使遇到火源,也不会爆炸。本项目热沉积过程为真空过程,使用到氮气为保护气,CVD热沉积炉裂解过程中产生氢气,与未裂解丙烷和氮气一同经活性炭箱处理,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氢气在空气中体积浓度,防止氢气爆炸,企业根据安评提出相应措施防范爆炸火灾风险。

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2.3966>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本项目所在的厂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本次风险专项评价是针对本项目特征环境风险源(丙烷、油类物资、危险废物),对建设单位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要求。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项目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合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0.00645

/

/

0.694

0.00645

0.694

+0.68755

VOCS

0.048

/

/

0.853

0.853

0.853

+0.805

非甲烷总烃

0.4202

/

/

3.106

3.106

3.106

-2.6858

废水

COD

0.0639

/

/

0.1368

0.0639

0.1368

+0.0729

BOD5

0.0383

/

/

0.02736

0.0383

0.02736

-0.01094

SS

0.0256

/

/

0.02736

0.0256

0.02736

+0.00176

NH3-N

0.0051

/

/

0.01368

0.0051

0.01368

+0.00858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

/

/

13.5

3

13.5

+10.5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

0.8

/

/

0.6

0.8

0.6

-0.2

碳粉

20.98

/

/

16.82

20.98

16.82

-4.16

废包装材料

1.5

/

/

1.5

1.5

1.5

0

边角废料

/

/

/

9.5

0

9.5

+9.5

废弃刺针

/

/

/

1.5

0

1.5

+1.5

废纤维絮

/

/

/

0.22

0

0.22

+0.22

废弃EVA板

/

/

/

7.8

0

7.8

+7.8

危险废物

废真空泵油

37.6505

/

/

28.125

37.6505

28.125

-9.5255

废机油

0.08

/

/

0.08

0.08

0.08

0

废含有抹布、手套

0.02

/

/

0.02

0.02

0.02

0

废机油桶

0.1

/

/

0.1

0.1

0.1

0

废活性炭

54.4578

/

/

39.284

54.4578

39.284

-15.1738

焦油及滤网

/

/

/

0.18

0

0.18

+0.18

3.2设备清单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详见表2.2-4。

3.3周边环境敏感点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如下表。

表3.3-1 环境敏感点

名称

类别

最大暂存量

存放方式

丙烷

易燃易爆气态物质

19.25

丙烷储罐

机油

有毒有害易燃

0.8

桶装,暂存在仓库

真空泵油

有毒有害易燃

3.2

桶装,暂存在仓库

危险废物

有毒有害

20

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

环境要素

坐标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内容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或要求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112°33′8.05″

27°53′41.65″

斌韶之家

居住,约200人

西侧

约0.03k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112°32′43.30″

27°54′15.31″

工业园安置区

居住(约200户)

西北侧

约1km

112°33′10″

27°53′43.02″

永泉村

居住(约5户)

西侧

约0.16km

112°33′0.16″

27°54′15.98″

****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

西北侧

约0.97km

112°33′28.11″

27°54′15.72″

狮山村

居住(约50户)

北侧

约0.9km

112°33′0.26″

27°53′43.32″

庞家安置区

居住(约30户)

西侧

约0.33km

112°33′37.53″

27°53′37.76″

韶南村木屐组

居住(约30户)

东南侧

约0.51km

112°33′6.40″

27°53′15.09″

韶南村

居住(约10户)

南侧

约0.73km

112°32′43.57″

27°54′32.00″

新天名府

居住(约500户)

西北侧

约1.54km

112°31′58.25″

27°54′51.67″

天鹅小区

居住(约200户)

西北侧

约2.81km

112°31′29.07″

27°55′37.64″

****医院

医院(约50人)

西北侧

约4.41km

112°31′20.83″

27°55′8.69″

**帝景

居住(约200户)

西北侧

约3.9km

112°32′5.41″

27°55′19.61″

城发百合苑

居住(约400户)

西北侧

约3.2km

112°32′44.34″

27°53′40.73″

**学校高新校区

学校(约500人)

西侧

约0.71km

112°31′16.61″

27°53′10.24″

韶东村

居住(约30户)

西南侧

约3.45km

112°31′27.54″

27°55′19.42″

日月新村

居住约300户

西北侧

约3.98km

112°33′16.77″

27°53′49.07″

******公司办公区

办公区约30人

北侧

约120m

112°33′18.02″

27°53′41.33″

湖****公司

临时办公室约10人

南侧

约150m

112°33′19.96″

27°53′44.40″

**润****公司

办公区约30人

东侧

约120m

声环境

厂界50m范围内无居民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


4风险潜势初判
4.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企业突发环境 事件风险分级办法》(HJ941-2018),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1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对未列入表B.1,但根据风险调查需要分析计算的其它危险物质,其临界量可按下表中推荐值。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按下式计算

名称

类别

最大暂存量

存放方式

附录中临界量(T)

q/Q

Q

丙烷

易燃易爆气态物质

19.25

丙烷储罐

10

1.924

1≤Q<10

机油

有毒有害易燃

0.8

桶装,暂存在仓库

2500

0.00032

真空泵油

有毒有害易燃

3.2

桶装,暂存在仓库

2500

0.00128

危险废物

有毒有害

20

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

50

0.4

注:危险废物参照附录B.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临界量以50吨计。

4.2行业及生产工艺(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分析项目所属行业 及生产工艺特点,评估项目的情况;具有多套单元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并求 和。将M划分为(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M1、M2、M3和 M4表示。环境风险行业及生产工艺评分结果见下表。

表4.2-1 行业及生产工艺(M)

行业

评估依据

分值

本项目M

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10/套

0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5/套

0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

5/套(罐区)

105(20套CVD沉积炉、1个丙烷储罐区)

管道、**/码头等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码头等

10

0

石油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 (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10

0

其他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

5

0

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P)≥10.0 MPa;

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M1

4.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对照下表确 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性等级(P),分别以 P1、P2、P3、P4 表示

表4.3-1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

行业及生产工艺(M)

M1

M2

M3

M4

Q≥100

P1

P1

P2

P3

10≤Q<100

P1

P2

P3

P4

1≤Q<10

P2

P3

P4

P4

根据分析,本项目化学品最大存量大于临界量值 1≤Q<10,行业及生产工艺值为M1,判定项目危险性等级为P2。

4.4环境敏感度E的分级确定

1、大气环境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下表所示。

表4.4-1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标准)

E1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

E2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

E3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因此大气环境敏感性分级为E2。

2、地表水环境

依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环境敏感目标分级情况详见下表4.4-2.

表4.4-2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S1

E1

E1

E2

S2

E1

E2

E3

S3

E1

E2

E3

表4.4-3 地表水环境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F1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收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较敏感F2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I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收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级的

低敏感F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表4.4-4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S1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 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 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址;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S2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 公园;海滨风景旅游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S3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程度判断,事故状态下危险物质泄露到水体的排放点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24h流经范围内不跨省级,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性分区为低敏感F3。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不涉及跨国界或跨省界,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旅游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敏感目标分级为S3。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E3。

3、地下水环境

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G分区或D分级及以上时,取相对高值。

表4.4-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G2

G3

D1

E1

E1

E2

D2

E1

E2

E3

D3

E2

E3

E3

表4.4-6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级

分级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G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政府设定 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保护区

较敏感 G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 **(如热水、矿泉水、**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 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较敏感 G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 境敏感区

根据调查,项目厂区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也不属于其他特殊地下水**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分布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属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为“不敏感 G3”。

表4.4-7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D3

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2

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1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

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

4.5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表:

表4.4-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IV+

IV

III

III

环境中度敏感区(E1)

IV

III

III

II

环境低度敏感区(E1)

III

III

II

I

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

表4.4-9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表4.4-10 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表

环境要素

环境风险潜势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大气环境

III

二级

地表水环境

III

二级

地下水环境

III

二级

根据上表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表得知,项目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综上所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9风险识别
5.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对本项目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燃料、污染物(三废)、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涉及的危险化学物质进行排查,见下表所示。

5.1-1 本项目涉风险物质排查

类别

HJ169-2018附录B中风险物质

原辅材料

丙烷、真空泵油、机油

污染物

废气

丙烷

废水

\

固废

油类物质危废废物

火灾或爆炸伴生/次生污染源

丙烷储罐、油类存放区

5.1-2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物质名称

CAS

最大存放量t

Q值

易燃易爆特性

毒性

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风险

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物质进入大气风险

闪点℃

燃点℃

爆炸极限v%

LD50 mg/kg

LC50 mg/kg

物质

毒性终点浓度 1(mg/ m3)

毒性终点浓度 2(mg/ m3)

物质

毒性终点浓度 1(mg/ m3)

毒性终点浓度 2(mg/ m3)

丙烷

74-98-6

19.25

10

-104

450

2.1/9.5

5800mg/kg(大鼠经口)

/

丙烷

59000

31000

CO

380

95

油类物质

/

/

2500

/

/

/

/

/

/

/

/

CO

380

95

危险废物

/

/

50

/

/

/

/

/

/

/

/

CO

380

95

5.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本次事故风险评价不考虑工程外部事故风险因素(如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蓄意破坏等)。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生产系统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过程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CVD沉积炉属于高温工艺,且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生产中过程中CVD沉积炉等生产设备出现破损、或物料转移的过程出现泄漏,进而污染环境空气,或危害人体健康,造成损失。

2、储运过程环境风险辨识

本项目风险物质****供应站中,以储罐形式储存;真空泵油、机油存放于原辅材料仓库,以钢瓶形式储存;废真空泵油储存在危废贮存间内,以密封罐桶储存。危险废物储运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因素为人为违规操作、运输车辆状况不良、遇 到极端天气、装运时非正确包装等。

3、环保工程风险分析

环保处置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导致的废气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导致运营期废气事故排放。

4、事故引发二次污染的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装置工艺流程、贮存过程及主要危险物质的危害性可知,项目运营期潜在泄漏、火灾等风险可能性。一旦发生泄漏导致出现火情时,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不完全燃烧的二次污染物可能会扩散至大气中;此外,消防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会携带一定浓度的有害物质,若不能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可能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5.3风险事故案例

2018年11月3日6时40分**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燃,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认定事故原因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丙烷泄露集聚,操作人员启闭配电箱时引发燃爆。

事故教训:根据丙烷应急指南建议撤离丙烷泄漏现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完善操作程序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包括:防冻保护操作程序、风险识别程序、环境风险源管理程序等,对操作员工进行基础操作培训。

5.4风险识别结果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风险单元分布见图5.4-1。

表5.4-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风险单源

主要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环境影响的敏感目标

1

丙烷储罐

丙烷

泄漏、火灾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周边下风向敏感点,周边地表水体,地下水

2

油类物质(真空泵油、机油)

矿物油

泄漏、火灾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3

危废物质

矿物油

泄漏、火灾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5.5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原辅料消耗及暂存情况、危险性及其区域敏感程度。选择对环境影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事故类型,设定风险事故情形。 风险事故情形设定内容应包括环境风险类型,风险源、危险单元、危险物质和影响途经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8.1.2 风险事故情形设定原则",本项目的风险事故情形设定如下所示。

5.5-1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环节

风险单元

风险装置

事故因素

事故类型

污染物

构成环节事件情形及环境影响

储存环节

丙烷储罐区

丙烷储罐

腐蚀失效疲劳失效外力破坏操作

泄漏

丙烷

风险事故情形 1:因腐蚀失效、疲劳失效、外力破坏、员工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丙烷储罐破坏,发生物料泄漏,丙烷挥发后在大气环境中扩散,对大气环境及周边居民健康造成影响

储存场所

储存容器

储存物质

单容器最大储存量

容器规格

储存参数

最大可信事故

泄漏风险污染源

温度℃

压力Pa

丙烷储罐

地下储罐

丙烷

12.03t

50m3

25

171000

1×10-4 /a

丙烷

丙烷储罐

地下储罐

丙烷

7.22t

30m3

25

171000

1×10-4 /a

丙烷

10#生产车间

钢瓶

油类物质

200L

200L

25

101325

1×10-4 /a

矿物油

1、液体泄漏量

假设发生泄漏事故后,可在10分钟时间间隔内启动紧急切断装置,防止继续泄漏,储罐扩散面积可控制在围堰以内,且在30分钟内处理事故泄漏物质完毕,即事故持续时间为30分钟。本项目丙烷储罐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E表E.1中常压单包容储罐,本次评价考虑储罐10mm孔径泄漏及储罐全破裂情况,其泄漏频率见下表所示。

6.1-2 储罐泄漏模式及频次

储存场所

储罐类别

泄漏模式

泄漏频率

丙烷储罐区

丙烷储罐

泄漏孔径为 10mm

1×10-4 /a

储罐全破裂

5×10-6 /a

10#生产车间

原材料储存区

油类铁桶

泄漏孔径为 10mm

1×10-4 /a

储罐全破裂

5×10-6 /a

①10mm孔径泄漏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F中液体泄漏进行计算:

雷诺数

裂口形状

圆形

三角形

长方形

Re>100

0.65

0.6

0.55

Re<100

0.5

0.45

0.4

6.1-4 液体泄漏量

泄漏物

裂口面积m2

液体密度kg/m3

容器压力Pa

环境压力Pa

裂口之上液位高度m

泄漏系数

核算结果

泄漏速率kg/s

泄漏时间s

最大泄漏量t

丙烷(30m3)

0.****785

580

****000

101325

0.5

0.65

0.002269

600

0.00136

丙烷(50m3)

0.****785

580

****000

101325

0.5

0.65

0.002269

600

0.00136

油类物质

0.****785

0.88

101325

101325

0.89

0.65

0.000189

600

1.05E-05

注:以裂口位于储罐/桶底部计,液面高度0.5m,油桶的高度0.89m。

②储罐全破裂

30m3丙烷储罐全破裂情况,丙烷最大泄漏量为7.22t。

50m3丙烷储罐全破裂情况,丙烷最大泄漏量为12.03t。

油类原料桶全破裂情况,油类物质最大泄漏量为0.176t。

2、泄漏液体蒸发量

泄漏液体的蒸发量分为闪蒸蒸发、热量蒸发和质量蒸发三种,其蒸发总量为三种蒸发量之和。丙烷、油类物质均为常温储存,不会发生闪蒸和热量蒸发,只发生质量蒸发。泄漏后的物料会迅速在仓库内形成液池,油类物质面积将恒定为原料储存区面积不变,丙烷池面积定位原料储存区面积,从而使质量蒸发速率也保持恒定,此时的质量蒸发速率Q按下式计算。

稳定度条件

n

a

不稳定(A,B)

0.2

3.846×10-3

中性(D)

0.25

4.685×10-3

稳定(E、F)

0.3

5.285×10-3

6.1-6 本项目泄漏事故的质量蒸发速率计算一览表

泄漏物

大气稳定度

液体表面蒸气压Pa

摩尔质量kg/mol

环境稳定K

风速m/s

夜池等效半径m

核算结果

蒸发速率kg/s

蒸发时长s

蒸发总量t

丙烷(30m3)

E、F

****003

0.044

298.15

1.5

8.26

0.00177

600

0.00106

丙烷(50m3)

E、F

****003

0.044

298.15

1.5

8.26

0.00177

600

0.00106

油类物质

E、F

/

0.29

298.15

1.5

/

/

/

/

备注:液体表面蒸气压查询自化源网www.****.com

6.2火灾伴生/次生污染物事故源强

发生最危险的次生/伴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泄漏物料在空气中形成易燃、易爆的混合物后,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本项目可燃物存量最大,造成的火灾、爆炸最严重环境事故的单元为丙烷储罐区中易燃易爆丙烷。当丙烷储罐泄漏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未完全燃烧直接释放到大气环境中的丙烷自身、不完全燃烧生成的一氧化碳。

对于沸点低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其单位表面积的质量燃烧速率可根据下式进行计算:

燃烧物质

Hc燃烧热 KJ/kg

Hv蒸发 热(气化热) KJ/kg

Mf单位面积燃烧速度kg/(s.m2)

池火面积m2

燃烧速kg/s

丙烷

2217.8

402

0.0055

215.84

1.18712

注:Hc、Hv由“AP1700物质物性计算查询平台”查得。池火面积按单个罐体围堰面积计,尺寸为14.2m*15.2m

1、未完全燃烧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火灾、爆炸事故在高温下迅速挥发释放至大气的未完全燃烧危险物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险评价导则》(HJ169-2018)附录F表F.4,根据有毒有害物质在线量、半致死浓度LC50,物质释放比例如下表所示。

6.2-2 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比例 单位:%

Q

LC50

<200

≥200,<1000

≥1000,<2000

≥2000,<10000

≥10000,<20000

≥20000

≤100

5

10

>100,≤500

1.5

3

6

>500,≤1000

1

2

4

5

8

>1000,≤5000

0.5

1

1.5

2

3

>5000,≤10000

0.5

1

1

2

>10000,≤20000

0.5

1

1

>20000,≤50000

0.5

0.5

>50000,≤100000

0.5

注:LC50为物质半致死浓度,mg/m3;Q为有毒有害物质在线量,t。

经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 2018)附录 F.4,本项目丙烷在线量小于100t,LC50<200,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比例数据5%。

6.2-3 全厂火灾爆炸事故未参与燃烧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情况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Q在线量t

LC50 mg/m3

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比例%

释放速率 kg/s

丙烷

0.003187

8.6~30mg/L(96h)(鱼)

5

1.18712

2、CO 产生量

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F.3.2,不完全燃烧一氧化碳产生量可参考下式计算:

风险事故

危险物质

最大浓度(mg/m3)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mg/m3)

最大影响范围(m)

泄漏

丙烷

257.89

60

毒性终点浓度-1

59000

/

毒性终点浓度-2

31000

/

次生污染

一氧化碳

1.0539

60

毒性终点浓度-1

380

/

毒性终点浓度-2

95

/

根据预测可知发生泄漏事故时:在最不利气影响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4、大气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发生泄漏事故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丙烷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远影响距离为60m,毒性终点浓度-2最远影响距离为60m。一氧化碳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远影响距离为60m,毒性终点浓度-2最远影响距离为60m,影响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7.2有毒有害物质在地表水中的运移扩散

1、物料泄漏事故

本项目原料丙烷经丙烷储罐储存,项目储罐设置围堰及收集沟等措施,可防止丙烷泄露至外环境。危废暂存在危废间储存,危废贮存间位于10#厂房一层内,危废贮存间按要求建设设置导流槽收集沟,可蒋废真空泵油、废机油等收集危废贮存间,不流出危废间。

本项目原料真空泵油,储存在10#厂房1层的原料储存间内。原料储存间个物料下均设置托盘,本次环评建议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大于真空泵储存的最大容积,及可容纳全部真空泵油泄漏,泄漏的真空泵油控制在围堰内,不流出原料储存间。因此不会因泄漏影响地表水环境。

2、火灾事故

丙烷储罐以及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将会产生消防废水,****园区应急事故池,并在厂区雨水总口设有雨水截断阀门,事故情况下自动拦截厂区内雨水,不进入外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单元设置的围堰、收集沟,配备应急围堵物资,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断阀门,可保证项目在事故情况下有毒有害物质不进入外环境,不会对周边敏感点地表水环境不良影响。

7.3有毒有害物质在地下水中的运移扩散

本项目事故情况下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丙烷和油类物质,不涉及重金属物质。由上文可知,当发生事故时,丙烷储罐设置围堰能有效截流于丙烷储罐区围堰内,围堰地面(包括内设的收集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选用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能有效防止丙烷下渗污染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危废贮存间防渗防腐防泄漏措施,可有效防治危险废物下渗污染地下水。真空泵油储存在原料储存间设置托盘、围堰等措施,能将原料泄漏液控制在围堰内,且厂房第一时间做好堵漏、防止物料泄漏出厂房。可认为在风险事故情况下,有毒有害物质不会进入地下水环境。


12环境风险管理
8.1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则(ALARP)管控环境风险。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响应。

8.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料、产品的储存。设产品的专用库房,库房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并注意防潮,机油、真空泵油与危险废物应分开贮存。

2、对原料的使用和储存提出相应的管理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该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原料仓库保持干燥通风,生产存储过程**料及物料做到密闭,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原料转移和上料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仓库和生产区的防火防爆防潮设施及器具,做到生产区清净整洁,防止物料的撒漏。

3、加强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的维护。

4、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5、严格控制点火源,员工在仓库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同时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不易产生静电,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应对原料和成品库房设置防火标识,采用防爆照明灯具,应严格遵照消防防火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车间内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器,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

6、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厂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清扫、检修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

7、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随意排放将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环评要求,严禁将消防废水外排,依托园区设立应急事故池,并关闭雨水阀门,利用废水管网或水泵将消防废水导流至应急事故池池内进行暂存;若池内水将无法全部收容,则应立即联系罐车将池内废水进行转移至有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分批次处理。

8、危险废物的存放区贴上醒目的专用标签;真空泵油的出入库要有专人登记。尽量减少气体瓶在厂区内的储存量。仓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9、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书面的应急程序,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行动有所依据。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实施应急程序。配备应急医疗药品,厂房周围设消防通道,通道宽4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建、构筑物周围设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10、丙烷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地面(包括内设的收集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选用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能有效防止丙烷下渗污染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危废贮存间防渗防腐防泄漏措施,可有效防治危险废物下渗污染地下水。真空泵油储存在原料储存间设置托盘、围堰等措施,能将原料泄漏液控制在围堰内,厂区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断阀门,且厂房第一时间做好堵漏、防止物料泄漏出厂房。

8.3 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文件要求,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应单独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

本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提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要求如下:应急预案必须包括预案适用范围、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预警管理与演练等内容。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

8.4《**汇达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丙烷储罐及液氮储罐配套设施安全预评价报告》

1、工艺和设备设施方面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3.01条,丙烷气站应设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事故排风机与可燃气体检测装置连锁,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浓度下限的50%时,自动启动事故排风机,保证室内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起爆极限。

①丙烷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丙烷储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丙烷储罐的周围应回填中性沙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丙烷储罐的基础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GB/T50756-2012)的相关规定,当储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可能规范时,应采取防止储罐上浮的措施。储罐采用钢制人孔盖。储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丙烷储罐的各接合处应设在储罐的顶部,储罐的进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丙烷储罐设有放空管,放空管上设有安全阀,当罐内气体压力达到规定值时能及时起跳泄压,起到保护设备的作用。

卸车柱应设置静电接地。

②气化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议气化室、压缩机房等附属工艺设施设置在防火堤外。

2)气化室、压缩机房外合适的地点或位置设置一种或多种措施可在紧急情况下对室内的电热水浴式汽化器及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行断电。

③工艺管道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丙烷罐车卸车必须采用密闭卸车方式。

管道穿越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并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在管涵或套管内的措施。

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管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

丙烷的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的吸入管道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措施。

工艺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通气管道和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的无缝钢管。(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公称壁厚不应小于4mm,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若采用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

丙烷输送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丙烷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

埋地工艺管**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2018)的有关规定。

2、供配电安全对策措施

气化间、压缩机房等处均应设置事故照明。

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输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丙烷罐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规定。

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线路及灯具执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在储罐区及卸车区等重点危险区域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3、安全预评价结论

安全预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消除事故隐患,减轻职业危害,因此,评价组认为:

**汇达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丙烷储罐及液氮储罐配套设施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可行的。

同时,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时期能认真对待本报告所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考虑采用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劳动安全对策措施,切实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努力提高建设项目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力争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8.5《****800吨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结论

通过对**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现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依据和原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第5章中作了详细说明,并在第6章中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希望本项目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3、****应对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建议将报告中所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后期设计时的依据,以此保证本项目的正常施工和运行。

综上所述,**汇达年产600吨新材料炭炭复合热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针对本报告中提及的安全对策措施,应在下一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贯彻落实。在各项安全对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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