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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60122F | 建设单位法人:杜昌明 |
| 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藏族自治州共** |
| **省**州共**恰卜恰镇健康南路 6 号 |
| 马** 110kV 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8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藏族自治州共** 于**省**州共****生态太阳能发电园 区 |
| 经度:100.5272,100.5349 纬度: 36.0605,36.062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1-29 |
| 南环发〔2016〕2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34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6012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 |
| 913********157662P | 验收监测单位:****核与****公司 |
| ****0133MA6TYKJH40 | 竣工时间:2019-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1-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23502.html |
| **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马** 110kV 变电站工程。本期主变规模2×31.5MVA;**110kV出线2回;无功补偿为2×3.6Mvar。 (2)共塔~马** 110kV 双回线工程。**线路全长 3.643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 3.5km,电缆线路0.134km。 | 实际建设情况:(1)**马** 110kV 变电站工程。本期主变规模2×31.5MVA;**110kV出线2回;无功补偿为2×3.6Mvar。 (2)共塔~马** 110kV 双回线工程。**线路全长 3.12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 3km,电缆线路 0.12km。 |
| 本工程在初设阶段终勘设计定位时,根据沿线地形、****电站的位置进一步优化路径,使得杆塔实际建成的位置较环评阶段发生了局部摆动。本工程实际建设的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杆塔数量减少 1 基,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及输电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场地内基坑、线路塔基和电缆沟开挖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和面积,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运行期生活垃圾由****填埋场;项目建设初期结束前,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植被恢复。 (二)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做到防渗漏、防污染、防流失、防燃爆等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规范交由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回收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三)110kV 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分别满足 4kV/m、100μT,经过非居民区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分别满足10kV/m、100μT 的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的环保防治措施。 (四)输电线路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五)110kV 输电线路尽量避开村庄、居民区和城镇规划区,与公路、电力线、通讯线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经过树木、耕地、草地等场所时,导线下方工频电场满足 10kV/m 的环境标准限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比原有设计占地有所减少;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减少了对地表的扰动及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都分别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临时场地经过全面清洁及植被恢复后已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电站设置事故油池一座。事故油池采用抗渗混凝土,可有效防止事故油的渗漏、污染和流失。当发生事故时,主变压器油通过主变下方的油坑和排油管道集中排至事故油池,并由有危废资质的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三)本工程 110kV 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分别满足 4kV/m、100μT,经过非居民区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分别满足 10kV/m、100μT 的标准限值要求;已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的环保防治措施。 (四)根据此次环境保护验收时的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输电线路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五)本工程线路避开了村庄等居民区。线路导线对地和最小距离为居民区 7m,非居民区 6m,交通难区 5m,公路 7m,1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 3m,弱电线路 3m。经过树木、耕地、草地等场所时,导线下方工频电场已经满足 10kV/m 的环境标准限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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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 变电**期工程已建设化粪池一座 | 无 |
| 1 | 建筑 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 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 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 施****电站和线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 物,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
| 1 | (1)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和所有临时占地进行 植被恢复。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 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本地树草种进行 恢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2)材料运输过程中,运输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和人抬道路, 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在满足施工需要时,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 以降低对草地的破坏。在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便道进行植被恢复, 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3)牵张场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对牵张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其 原有生态功能 (4)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堆放砂石及水泥的地面,用彩条塑料布与 地面隔离,以减少对地表草地的破坏。基础开挖时土石方优先回填 利用,减少弃渣量,不能回填利用的,应就近选择凹处弃渣,并设 挡渣墙、铺设碎石等固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播撒草种复植等方式进行植被 恢复。 (6)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植被进行恢复,做好塔基水土保持工 作,恢复土地原有状态。 | (1)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进行回填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用场地进行 平整,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后对现场进行 严格清理,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及时运出了现场。在进行植被恢复时选用 当地草种,如披碱草、早熟禾等,未引进外来物种。 (2)材料运输时主要利用了现有道路,山上主要利用了便道。材料运 至施工场地后集中进行堆放,减少了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3)牵张场等施工临时占地选在植被稀少的区域。材料运输时主要利 用了现有道路,未新修道路,减少了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 动。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集中堆放在植被稀疏的区域,并用塑料布与地面 进行隔离,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恢复了其原有的生态功 能。 (4)塔基基础施工采用掏挖式,避免了大面积开挖,减少对原状土的 扰动。施工材料与开挖土石方堆放至指定场所并进行覆盖,同时用塑料布 与地面进行隔离。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进行回填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用 场地进行平整,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5)施工后对临时占地用地进行了人工播撒草种,现植被恢复良好。 (6)施工结束后,对塔基进行了植被恢复,采用人工播撒草种等植被 恢复措施。经现场调查,本工程塔基处基本无施工痕迹,植被恢复情况良 好,恢复了土地原有现状。 |
| 1 | 变电站按要求**事故油池一个,事故油池容积为20m3,事故油池采用抗渗混凝土, 可有效防止事故油的渗漏、污染和流失。事故油池容积满足单台主变最大油量的60%,符合 《****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要求,满足最不利情况下事故排 油的存储需求。变电站站区对带油设备按规程要求设置油坑,一旦排油或漏油,通过排油管 道集中排至事故油池,废油及含油废水留在油池内,****公司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的 危险废物处理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 马** 110kV 变电站**一座容积为 20m3 总事故油池,可以满足设计规范中总事故油 池容量不小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 60%的设置。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已做好防渗 措施,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油的处置需要。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储油 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鹅卵石层可起到吸热、散热作用),并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 池,池中积水在油压作用下,排出事故油池,然后排入污水系统。分离出来的废油及时处理, 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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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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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的植被恢复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2)施工过程中对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铲除的植被外,不允许乱挖乱铲。 (3)材料运输过程中,运输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和人抬道路,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在满足施工需要时,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选择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4)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堆放砂石及水泥的地面,用彩条塑料布与地面隔离,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熟土和底层生土、砂砾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一次回填,以便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当地立体条件采取植被恢复或者采取地表覆盖防护措施。减少大风引起的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的塔基属于永久占地,建设单位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完成了征地手续和补偿工作。 (2)合理组织施工,严格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施工,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砍伐,施工期间未发生乱砍乱伐现象。 (3)材料运输时主要利用了现有的公路,山上主要利用了便道。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集中进行堆放,减少了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4)塔基基础施工采用掏挖式,避免了大面积开挖,减少对原状土的扰动。施工材料堆放,用塑料布与地面进行隔离,减少了对土地的破坏。施工场地用围栏挡住,开挖土石方堆放至指定场所,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场地进行平整,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5)施工后对临时占地和塔基处及时进行了清理**整,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场地已基本看不出施工痕迹。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区域立地条件进行植被植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无条件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采取碎石覆盖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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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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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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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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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的植被恢复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2)施工过程中对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铲除的植被外,不允许乱挖乱铲。 (3)材料运输过程中,运输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和人抬道路,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在满足施工需要时,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选择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4)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堆放砂石及水泥的地面,用彩条塑料布与地面隔离,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熟土和底层生土、砂砾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一次回填,以便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当地立体条件采取植被恢复或者采取地表覆盖防护措施。减少大风引起的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的塔基属于永久占地,建设单位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完成了征地手续和补偿工作。 (2)合理组织施工,严格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施工,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砍伐,施工期间未发生乱砍乱伐现象。 (3)材料运输时主要利用了现有的公路,山上主要利用了便道。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集中进行堆放,减少了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4)塔基基础施工采用掏挖式,避免了大面积开挖,减少对原状土的扰动。施工材料堆放,用塑料布与地面进行隔离,减少了对土地的破坏。施工场地用围栏挡住,开挖土石方堆放至指定场所,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场地进行平整,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5)施工后对临时占地和塔基处及时进行了清理**整,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场地已基本看不出施工痕迹。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区域立地条件进行植被植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无条件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采取碎石覆盖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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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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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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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