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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印刷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印刷服务 |
采购内容: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医院提供各种印刷品的设计、排版、印刷、装订、配送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印刷表单内容、手册、汇报材料、培训材料、员工手册、信纸、信封、票据、证书、稿纸、吊牌、标示标牌及医疗相关的单据、表格、资料的印刷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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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360.00 | 2025年06月 | 一、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时间: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省**市 (三)材料提交前请务必在军队采购网采购意向发布页面最下方“采购意向反馈”蓝色按钮处填写信息,否则反馈意见无效 (四)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邮件主题:印刷服务+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表。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鲜章的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电子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163.com,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院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院将不再接受。 (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七)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八)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九)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医院门户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瑞雪 联系电话:028-****0216 电子邮箱:****@163.com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高瑞雪/王天龙
联系方式:185****7769/153****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