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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365321R | 建设单位法人:朱江林 |
| 陈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局5楼 |
| ******省**县瓦基铜矿采矿工程(首采北采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11-B0911-铜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县 侯播乃拖乡瓦基村 |
| 经度:102.906961 纬度: 28.440192 | ****机关:****保护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8-20 |
| 川环审批〔2018〕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8 |
| 13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36532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6CG4K479 | 竣工时间:2024-1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环评设计建设有北采区标高2026m平硐、2060m平硐、2100m平硐、2140m平硐、2180m平硐、2200m平硐、2240m平硐、2280m平硐、2320m平峒、2360m平硐、2400m平硐、2450m平硐、2510m回风平硐,南采区标高设计有2484m平硐、2500m平硐、2540m平硐、2580m平硐、2620m平硐、2660m平硐和2710m回风平硐,项目首采北采区,由上到下顺序开采,首采为2450m、2400m、2360m中段,同一中段上是由回风方向向进风方向退采。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能力:2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设内容仅为环评中首采建设内容即项目北采区矿山标高2510m回风平峒、2450m平硐、2400m平硐、2360m平硐主体设施及配套工程。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能力:7万t/a |
| 本次验收仅为首采北采区,生产产能为7万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采准切割,(2)采场回采工艺:1)凿岩;2)爆破;3)出矿;4)采场顶板管理,(3)采场通风,(4)矿柱回收,(5)采空区处理。北采区:设计有+2360m 平、+2400m平雨、+2450m平刷和+2510m 回风平硐。标高+2240m以上矿石**量采用平硐-溜井开拓,+2240m 中段以上矿石通过溜矿井下放到+2240m 中段,再通过中段运输巷道运至+2240m 中段**口,最后用汽车将矿石转运至选矿厂。 | 实际建设情况:(1)采准切割,(2)采场回采工艺:1)凿岩;2)爆破;3)出矿;4)采场顶板管理,(3)采场通风,(4)矿柱回收,(5)采空区处理。北采区:首采区建设有+2360m平硐、+2400m 平、+2450mm平硐和+2510m 回风平硐。标高+2240m 以上矿石**量采用平码-溜井开拓,+2360m中段以上矿石通过溜矿井下放到+2360m中段,再通过中段运输巷道直接用汽车将矿石转运至选矿厂。 |
| 工业场地建设于+2140m平硐口,本次验收+2360m中段以上平硐开采矿石通过溜矿井下放到+2360m中段,再通过中段运输卷道直接用汽车将矿石转运至选矿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1)施工期:湿法作业、封闭运输、剥离表土绿化、配 备移动式远程射雾炮洒水降尘等,(2)营运期:湿法作业,配备喷雾器,加强通风,洒水抑尘等,采用碎石路面、运输加盖防风布、洒水抑 尘等。2.废水:(1)施工期: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小型机修依托选厂进行机修,大型机修委托给得石镇现有机修厂进行;依托选厂现有设施进行处理,(2)营运期:涌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作为采场降尘用水或选厂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3.噪声:(1)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 强施工管理。(2)营运期: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优化爆破方 案,根据不同的噪声源性质,采取消音、隔声、降噪等措施。4.固废:(1)施工期: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对现有渣场进行复垦;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运营期:废石不出平硐,直接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水土措施:工程措施、植被措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施工期:湿法作业、封闭运输、剥离表土绿化、配 备移动式远程射雾炮洒水降尘等,(2)营运期:湿法作业,配备喷雾器,加强通风,洒水抑尘等,采用碎石路面、运输加盖防风布、洒水抑 尘等。2.废水:(1)施工期: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小型机修依托选厂进行机修,大型机修委托给得石镇现有机修厂进行;依托选厂现有设施进行处理,(2)营运期:涌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作为采场降尘用水或选厂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3.噪声:(1)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 强施工管理。(2)营运期: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优化爆破方 案,根据不同的噪声源性质,采取消音、隔声、降噪等措施。4.固废:(1)施工期: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对现有渣场进行复垦;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运营期:废石不出平硐,直接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水土措施:工程措施、植被措施等。 |
| 因场地原因,+2180m平硐口陡峭不易建设沉淀池,因此将沉淀池建在+2140m 平:+2140m平处工业场地截排水沟连接的沉沙池与该沉淀池(256m')合并共用,处理能力满足环评要求。因场地原因,不易开挖平整,因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于地表,以密封形式修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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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 |
| 1 | 湿法作业,配备喷雾器,加强通风,采用碎石路面、运输加盖防风布,洒水抑尘等。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 | 湿法作业,配备喷雾器,加强通风,采用碎石路面、运输加盖防风布,洒水抑尘等。 | 1#(北采区西侧界外约2m处):0.177mg/m3;2#(北采区东北侧界外约 4m 处:0.260mg/m3;4#(北采区东侧界外约10m处):0.238mg/m3#(北采区东南侧界外约5m 处:0.243mg/m3; |
| 1 | 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优化爆破方案,根据不同的噪声源性质,采取消音、隔声、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优化爆破方案,根据不同的噪声源性质,采取消音、隔声、降噪等措施。 | 1#(项目地北侧界外 1m 高 1.2m处)昼间:42dB;夜间:38dB。2#(项目地东侧偏北侧界外1m 高 1.2m 处)昼间:42dB;夜间:44dB。3#(目地南侧界外 1m 高1.2m 处)昼间:51dB;夜间:42dB。4#(项目地西侧界外1m 高1.2m 处)昼间:43dB;夜间:38dB。 |
| 1 | (1)地下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环评要求湿式作业严格控制涌水量,避免凿岩、降尘废水产生。 (2)在各中段巷道人行道侧设置上宽300mm,下宽300mm,深200mm的水沟,水沟坡度为3%~5%。 (3)北采区在2180m平硐口设置容积为200m3沉淀池,2180m平硐及以上中段积水通过巷道内水沟自流排入2180m平硐口沉淀池,沉淀池对井下涌水及生产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进入选厂高位水池,作为选厂生产用水。 | (1)地下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湿式作业严格控制涌水量,避免凿岩、降尘废水产生。 (2)在各中段巷道人行道侧设置上宽300mm,下宽300mm,深200mm的水沟,水沟坡度为3%~5%。 (3)北采区在2140m平硐口设置容积为256m3沉淀池,2140m平硐及以上中段积水通过巷道内水沟自流排入2140m平硐口沉淀池,沉淀池对井下涌水及生产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进入选厂高位水池,作为选厂生产用水。 |
| 1 | 为了减小地下开采废石对环境的影响,拟将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做到废石不出平硐,不配套专门的弃土场。废石充填工艺:废石直接通过铲运车运输至采空区进行回填,废石与采空区顶板相隔2m 左右停止充填。厂区范围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进行打包储存,并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做到废石不出平硐,不配套专门的弃土场。废石充填工艺:废石直接通过铲运车运输至采空区进行回填,废石与采空区顶板相隔2m左右停止充填。厂区范围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进行打包储存,并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浮选厂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交给******工厂处理。 |
| 1 | 在矿山开采区各硐口工业场地平整前,对占地区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尾矿库用于现状堆积坝回覆利用。在矿山开采区施工结束后,对各硐口工业场地填方边坡进行表土回覆,在各硐口工业场地挖方边坡下方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底宽0.5m,深0.5m,砌筑厚度30cm,共设置截排水沟230m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采用M7.5浆砌石矩形断面,长2.0m,宽1.5m,深1.2m,底板及边墙衬砌厚度0.3m。在矿山开采区表土回覆后,对边坡进行撒播种草以恢复植被,草种选用黑麦草和狗牙根等草种进行混合撒播。炸药库西侧围墙外修建了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厚度25cm,共修了排水沟60m。排水断面为矩形,底宽40cm, 深40~50cm。炸药库占地区内可绿化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绿化区域可起到保土蓄水的作用,绿化面积0.06hm2。主体设计在**道路挖方边坡坡脚设置排水沟,共布置排水沟2415m。排水沟采用土质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底宽0.4m,沟深0.5m,边坡1:0.5。在**道路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沉沙池断面尺寸根据项目区周边同类工程经验拟定,池长2.0m, 池宽1.5m,池深1.2m,边墙及底板均采用M7.5浆砌石衬砌,厚度0.3m,共设置沉沙池3座。 | 在矿山开采区2140m硐口工业场地平整前,对占地区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尾矿库用于现状堆积坝回覆利用。在矿山开采区施工结束后,对2140m硐口工业场地填方边坡进行表土回覆,在各硐口工业场地挖方边坡下方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断面为矩形,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底宽0.5m,深0.5m,砌筑厚度30cm,共设置截排水沟120m在截排水沟末端连接2140m平硐256m3沉淀池。在矿山开采区表土回覆后,对边坡进行撒播种草以恢复植被,草种选用黑麦草和狗牙根等草种进行混合撒播。炸药库西侧围墙外修建了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厚度25cm,共修了排水沟60m。排水断面为矩形,底宽40cm, 深40~50cm。炸药库占地区内可绿化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绿化区域可起到保土蓄水的作用,绿化面积0.06hm2。本次验收范围无**道路,依托探矿阶段已建设三级公路,全长5024m,路面宽度为4.5m,泥结碎石路面,道路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沉沙池断面尺寸池长2.0m,池宽1.5m,池深1.2m,边墙及底板均采用M7.5浆砌石衬砌,厚度0.3m,共设置沉沙池3座。 |
| 1 | 全矿**一套矿井安全监测系统调度通 信系统、矿山通风系统、井下消防洒水系 统。排土场的运营、管理、排洪与防震、 关闭与复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格 按照安评的要求进行设计、管理和运营。 | 全矿**一套矿井安全监测系统调度通 信系统、矿山通风系统、井下消防洒水系 统。排土场的运营、管理、排洪与防震、 关闭与复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格 按照安评的要求进行设计、管理和运营。 |
| 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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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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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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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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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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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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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废水经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尾矿库回用。危险废物依托浮选厂危废间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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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弃渣、废石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控制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建立地表沉降监测系统,如采矿引起地表沉陷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时段(施工期、生产期、矿山服务期满后)分别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植被恢复系数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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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