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工大嘉园8号楼1层超市出租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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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5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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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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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岗区第二巴陵街与文景**街**工大嘉园8号楼1层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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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1层/共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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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使用面积 |
1320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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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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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履约保证金(元) |
成交年租金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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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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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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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要求 |
1、出租房产用途要求为:超市经营(日用百货、副食品、粮油、生鲜、饮品等),经营项目需经出租方审核。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部分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装修、维修房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装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需履行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服务方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工大”、“哈工大”等字样。 4、合同到期或服务中止后,承租方对装修进行拆除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有关装修或建设的补偿。 5、租赁期限内出租方需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与附属设施完备,保证日常及节假日的供水、供电、通讯、排污、排水等设施处于适用状态。 6、承租方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要进行拆迁、改造,承租方及时迁出,出租方返还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因维修等因素影响到承租方经营,出租方不存在赔偿承租方的责任。 7、承租方须在出租房屋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经营期间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8、承租方须及时关注商品保质期及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商品禁止上架销售。 9、承租方商品售卖价格不得高于本项目经营所在地连锁门店及周边同档次商超售卖价格,保证合理定价,价签清晰明确,价签与商品位置对应,严禁出现肆意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 10、承租方在****学校师生在消费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利益的损害,****学校对学生安全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出租方说明情况。 11、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日常经营及安全等问题进行监察,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一律严肃处理,具体违约责任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2、承租的房屋内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承租期间及时排查消防隐患,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保证消防设施保持完备可用、无遮挡,保证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13、承租方须承担经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如: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政治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财务安全、楼体安全、车辆安全等),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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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7088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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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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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鑫源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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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 |
8672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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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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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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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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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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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承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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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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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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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经营总面积5000㎡以上或**实体门店在10家以上; 3、提供本项目经****配送中心或出示与第****公司签署的委托配送协议,保证配送车辆10台以上; 4、提供30名以上(含30名)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 5、提供符合该项目的具体经营方案及装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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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网络费用、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及收费标准需另行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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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原件、提交出租方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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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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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2025年6月12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 提交地点:**区西大直街92号哈工**行政楼520办公室(学士楼对面) 3、 联系人:侴老师,刘老师0451-****3925 4、所需提交材料: 4.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可证明经营总面积5000㎡以上或**实体门店在10家以上的相关材料; 4.3可证明在本项目****配送中心,或出示与第****公司签署的委托配送协议,保证配送车辆10台以上; 4.4提供30名以上(含30名)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 4.5提供符合该项目的具体经营方案及装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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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5年6月9日8:30至11:30,14:00至16:30;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侴老师,刘老师0451-****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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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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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5年6月18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5年6月18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全部证明材料(PDF格式签章)。 (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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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18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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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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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5月28日09:00-2025年6月19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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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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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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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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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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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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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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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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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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