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编号:****)
一、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第一条“工期”更正为:“55 日历天(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单或开工令下发后起算)”,与公告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新港二路 14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13-****6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区八一路小**中科院**分院高****基地 3 楼 306 室联 系 人: 王晓宇、孙卫、毕伟兵、熊慧、李红容
电 话: 027-****8896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