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15: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首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594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2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594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技术部分评分项“2、项目负责人”和“3、技术负责人”更正为:
| 2、项目负责人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3分。注: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当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 3、技术负责人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当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商务部分评分项“2.满意度评价”更正为:
| 2.满意度评价 |
3.00 |
是 |
投标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建筑装修装饰项目业绩获得业主满意度评价为优的(若为百分制评价的评价得分须≥90分)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满意度评价材料。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本项目采购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名称:****
地址:**省**市**县太华镇太华村35号
联系方式:139****7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3楼
联系方式:133****594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首源
电话:133****5948
****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