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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委、****公司:
****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文件要求,****信息化局专项核查结果,现将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公司、登****公司、天瑞****公司、******公司、天瑞****公司、******公司、****公司****材料厂、****公司、**市恒发水泥厂、******公司、****公司11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详见附件)。
二、****集团有限公司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公司、******公司2家钢铁企业2024年全年停产无法核查,生产用电暂不加价(详见附件)。
三、****公司电解铝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四、涉及差别化电价的生产企业须严格执行用电加价,对以各种理由拒交加价电费的,各级供电主体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以上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同时《关于2024
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郑发改公用〔2024〕148号)停止执行。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