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25 、****513 ****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厂扩建工程 | **县黑石镇****水厂北侧) | **** | 西部(**)****公司 | 项目共分两期建设,****水厂水处理能力扩建,****水厂一座,日处理能力3600m3,项****水厂总处理规模为4800m3/d。 。二期主要为供水管线铺设,****水厂****水厂****联通管一条,黑石村300m3调压池一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临时工程。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与生活废水及污泥压滤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栅渣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压滤后的污泥经收集后****填埋场处置。废滤料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水厂区危废贮存点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