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5]NK013号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技术实训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总金额:25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四章规格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 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公司查询结果为主)。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按照《****财政厅残疾人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5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 中的产品;
4.6 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的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免费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2025年6月18日15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逾期上传 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项目,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按招标文件规**程解密即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标服务1.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标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泽招”网站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贾晓春
地址:**市****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095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何淮中
地址:**市**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0952-****888
代理机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