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027年设计库、监理库、工程审计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公司委托,就**** 2025年-2027年设计库、监理库、工程审计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2027年设计库、监理库、工程审计库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信息:
发布公告日期:2025年5月6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5年5月27日
开标地点:郑东新区黄**路****书店广场 B座4层多功能开标室
评标地点:郑东新区黄**路****书店广场 B座5层14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本项目于2025年5月27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项目结算(若无结算金额,按预算金额计)金额的 3.0 %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项目结算(若无结算金额,按预算金额计)金额的3.0 %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项目结算(若无结算金额,按预算金额计)金额的3.0 %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项目结算(若无结算金额,按预算金额计)金额的3.0 %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宏业****公司;
投标报价: 项目结算金额的2.9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项目结算金额的2.8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城****公司;
投标报价: 项目结算金额的2.8 %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项目结算金额的2.90 %
第五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项目结算金额的2.90 %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和****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 元/个、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龙达****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 元/个、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元/个、 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四中标候选人:中诚****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元/个、 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五中标候选人:**省亿达****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元/个、 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六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元/个、 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第七中标候选人:玖洋****公司。
投标报价: 1、投资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公布的工程项目审计付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的7折结算。
2、投资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按控制概算编制或审核2000元/个、 工程结算2000元/个结算。
五、公示的媒体及公示时间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市**大道89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373-****126
地址:****开发区翠竹街1****基地95号楼
联系人:朱娜娜
电话:130****2271
电子邮件:****@163.com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