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新校园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 1号
本次澄清,共计 5个问题,1个附件
1、 因本项目施工图数据规格较大,为便于潜在投标人下载阅读,现将施工图分成 01建筑工程;02结构专业;03设备专业;04设备专业;05景观图纸,共计5个压缩包于本澄清发布之时一并再次上传(见本澄清附件)。本次上传图纸和5月26日上传的图纸内容完全相符。
2、 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仅供参考
3、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原:
3.13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60%。中标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中标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标的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企业划型为建筑业的 。
现表述为:
3.13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 4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中标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标的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本项目企业划型为建筑业。招标文件中与此表述相抵之处,均以此表述为准。
4 、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
第 14.2 原表述
12.4.1 付款周期
( 1 )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提交书面工程进度款(上月 20 日至本月 19 日工程量)支付申请,经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审核后,在审核完毕且收到承包人有效票据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按核定金额的 80% (并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扣除预付款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有效票据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签约合同价的 80% ;
现表述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书面工程进度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工程量)支付申请,经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审核后,在审核完毕且收到承包人有效票据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按核定金额的80%(并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扣除预付款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并归档、备案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有效票据后 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竣工结算价款的85% ;
经审核出具结算报告后 28天内,且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件15.3.2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提交质保金后,支付到结算审定金额的100%(扣除违约金 )。
5、前附表
原:
| 1.10.2 |
投标人提出 异议 的截止时间 及提交 方式标书代写 |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com/ ) 联系 人 : 刘天放 ;联系 方式 : 186****6781 |
应为:
| 1.10.2 |
投标人提出 异议 的截止时间 及提交 方式标书代写 |
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6 日 17 时 30 分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com/ ) 联系 人 : 刘天放 ;联系 方式 : 186****6781 |
本澄清的附件:
****新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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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