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遗****中心改造项目(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生猪遗****中心改造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公司,法人******。在渝从事******。另声明……(略)。
回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投标人依法维权。
二、补遗部分
| 序号 |
章节及名称 |
条款号及名称 |
补遗内容 |
| 1 |
第四章 专业合同条款 |
3.承包人-3.1.9 |
原招标文件内容: 3.1.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及其他应交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和**市有关文件规定。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 套(含电子文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移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 现修改为: 3.1.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及其他应交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和**市有关文件规定。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 3 套(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检验报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等)。资料的规范性要求: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和整理,并装订成册、分类清晰;资料的格式、签字盖章等应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14天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以确保竣工验收时,业主和监理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对竣工材料进行审查,避免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验收延误。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要求: 完整的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一致,且采用通用格式,如PDF),且所有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如果发现资料虚假,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业主有权要求重新提交资料,并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
| 2 |
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天内。 现修改为: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5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逾期一天,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500元。 设计变更:如果在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期间发生设计变更,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15天内提交更新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审查意见后的5天内完成确认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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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
12.2 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原招标文件内容: 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30%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的60%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 现修改为: 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30%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的 60%(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的2倍)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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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第⑧条 |
原招标文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5%;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现修改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5%;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时;承包人将结算审定金额的3%质保金缴纳给发包人指定的财户,7天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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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原招标文件内容: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现修改为: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承包人将3%质保金缴纳给发包人指定的财户 。 |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注意在相关网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答疑补遗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