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开展**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为完成该项工作,现我局面向**壮族自治区内公开选择**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
二、工作内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
三、时间要求: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成果。
四、数据提交及成果要求: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提交成果要求,通过县、市、区自然**部门及专家审查后,政府公布实施。标书代写
五、询价最高控制价(含交通、人工、差旅等)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六、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土地评估或规划资质;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当有1名及以上的土地估价或规划专业人员;
(四)承接过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且完成质量较好的单位。
七、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和资格证;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八、响应单位的确定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响应文件于2025年6月4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
邮寄地址:**县金秀镇**路137号(****)
联系人:余陶波 联系电话:077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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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