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承担单位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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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承担单位的询价公告
2025-05-28 08:05

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开展**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为完成该项工作,现我局面向**壮族自治区内公开选择**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

二、工作内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

三、时间要求: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成果。

四、数据提交及成果要求: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提交成果要求,通过县、市、区自然**部门及专家审查后,政府公布实施。标书代写

五、询价最高控制价(含交通、人工、差旅等)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六、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土地评估或规划资质;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当有1名及以上的土地估价或规划专业人员;

(四)承接过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且完成质量较好的单位。

七、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和资格证;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八、响应单位的确定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响应文件于2025年6月4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

邮寄地址:**县金秀镇**路137号(****)

联系人:余陶波 联系电话:077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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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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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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