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30GWH高性能钠离子电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GWH高性能钠离子电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园区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厂房建设、设备等)7亿元、研发投入0.8亿元、原材料1亿元、市场营销0.5亿元、流动资金1.5亿元。由乙方全额出资并组织实施。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年产2100吨高镍**前驱体项目、年产500吨硬碳负极材料项目、年产8000吨钠离子电解质及负极材料项目、添加剂生产、钠离子电池一条整装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壮族自治区******服务中心406室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195****8816
邮箱:****@qq.com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宋厢20****集团****基地项目2号办公楼十层1011号-1018号办公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7****034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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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