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盛桥镇鱼类产品深加工建设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20
盛桥镇鱼类产品深加工建设工程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及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依法确定。”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6.评标”中“6.1评标委员会6.1.1”内容修改为“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及招标人代表2人组成。”标书代写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修改为:“(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表1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具体收取金额详见附表1 招标代理服务费)。
(2)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按如下规定的计算结果收取,收取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附表2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70%。
(3)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盛桥镇盛白路1号
联 系 人:凌主任
电 话:0551-****10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包****广场C8幢21层
联 系 人:刘成子
电 话:189****4667
时间: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