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19
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补疑2
“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招标编号:****)”项目,现将补疑通知如下:
1、删除合同附件14《庐****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相关表述,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5号),****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5号),****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纸质保函、电子保函方式存储。”
注: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此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高新区**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邮 编:231521
联 系 人:夏丽丽
电 话:0551-****1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张蕾蕾、王少兵
电 话:0551-****1409、151****6067
2025年5月28日
原项目名称: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19
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补疑1
“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高新智造产业园)(招标编号:****)”项目,现将补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回复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附录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关于第二类业绩的要求提到“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针对招标文件对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我司有以下疑问,我司部分EPC项目因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资料格式中仅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三方盖章,未体现设计单位盖章,但设计和施工均由我司独立完成(合同中有明确要求和体现),请问此类验收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 由于该项目存在设计内容,是否可以将第 3.1.7 条(1)改为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 家;
回复:本项目资质设定涉及设计及施工两部分资质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3、 由于此类项目存在大量邀标的情况,无网上公示环节,是否可以取消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二类:“(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提供材料详见本次补疑1“二、澄清内容”。
4、 由于此类项目存在大量邀标的情况,无网上公示环节,是否可以取消附录 5 注:2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第二类:“(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提供材料详见本次补疑1“二、澄清内容”。
5、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 A、B 两家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分工是否可以 A 单位负责部分施工内容,B 单位负责全部设计内容和部分施工内容,业绩由 B 单位提供,A 单位作为牵头方。
回复: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7项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2项中已明确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P35,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公告要求“(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请问: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不需要提供注册证或者职称证,仅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资料就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予以认可。
二、 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以及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后业绩证明材料的第二类证明材料调整如下: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或提供供电部门盖章的并网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检验意见单等)。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提供供电部门盖章的并网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检验意见单等)。
(4)其他材料:/ 。
注: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此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高新区**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邮 编:231521
联 系 人:夏丽丽
电 话:0551-****1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张蕾蕾、王少兵
电 话:0551-****1409、151****6067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