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时数据采集及生产指标监管应用开发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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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生产实时数据采集及生产指标监管应用开发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生产实时数据采集及生产指标监管应用开发项目

1)按照生产协调部已明确的生产指标范围,补充采集应采未采生产数据。

2)整合现有系统数据采集功能至物联网平台,通过整合后统一的物联网平台,开展生产实时数据汇聚入湖及共享。

3)开发生产运行动态可视化监管应用。

2025年6月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事业单位的,投****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2项已完工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为:数据采集类或指标可视化展示研发类项目。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标书代写

注:1)数据采集类,是指合同名称、合同正文以及合同附件中包含“数据采集”、“数据入湖”关键字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指标可视化展示研发类,是指合同名称、合同正文以及合同附件中包含“可视化运营看板”、“业务展示大屏”关键字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2)业绩材料须提供:业绩材料有合同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以及项目验收文件(须有业主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标书代写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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