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5-05-28 |
| 名 称:2025年5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一分厂、新生分厂)两个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081;Email:hpc@jshb.****.cn。
通讯地址:**市江东北路176号,****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一分厂)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省**市**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 **** | 项目拟对****(一分厂)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印染清洁生产技术、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印染加工技术,对印染装备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拟设置2座厂房,其内设置前处理车间、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成品车间、坯布车间,建设染料/助剂仓库、储罐区等储运工程,给排水工程、冷凝水收集池等公辅工程,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搬迁入园后,形成年加工印染布16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9月13日,****集团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8日,****集团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3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8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村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3月21日,****集团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不得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有关管控要求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材料,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优化染料和助剂性能配比,一次染色成功率须达到80%以上,从源头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规模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印染废水均排放至******公司废水预处理工程集中预处理,其中前处理等高浓度废水单独预处理,染色废水、打样和试样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混合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一并采用“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沉淀+气浮+沉淀+砂滤+去锑气浮+沉淀”工艺进一步处理后,接管至**市盛****公司****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出水达到《****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18)表3限值以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限值,其中:总氮≤6 mg/L、总磷≤0.25mg/L,总锑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2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源头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前处理车间、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管网、废水收集池、染料助剂仓库、储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司应在本项目投产前关停现有生产设施,并依法依规做好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
| 2 | ****(新生分厂)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省**市**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 | **** | 项目拟对****(新生分厂)整体搬迁入园升级改造,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印染清洁生产技术、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印染加工技术,对印染装备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拟设置2座厂房,其内设置前处理车间、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成品车间、坯布车间,建设染料/助剂仓库、储罐区等储运工程,给排水工程、冷凝水收集池等公辅工程,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搬迁入园后,形成年加工印染布20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9月13日,****集团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8日,****集团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3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8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村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3月21日,****集团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高性能染料助剂、液体染料、无磷助剂等,不得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有关管控要求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材料,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优化染料和助剂性能配比,一次染色成功率须达到80%以上,从源头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配备定型机废气、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定型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规模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印染废水均排放至******公司废水预处理工程集中预处理,其中前处理等高浓度废水单独预处理,染色废水、打样和试样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混合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一并采用“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沉淀+气浮+沉淀+砂滤+去锑气浮+沉淀”工艺进一步处理后,接管至**市盛****公司****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出水浓度执行接管协议值。**市盛****公司出水达到《****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18)表3限值以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限值后,其中:总氮≤6 mg/L、总磷≤0.25mg/L,总锑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2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市盛****公司****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源头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前处理车间、染色车间、后整理车间、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管网、废水收集池、染料助剂仓库、储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司应在本项目投产前关停现有生产设施,并依法依规做好装置及设备拆除工作,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