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于2024年3月委托****承担“积石山县灾后集中安置小区后****农贸市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积石山县灾后集中安置小区后****农贸市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胡林家乡胡林家村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9986.62平方米(约合59.98亩)总建筑面积23520.8平方米,****农贸市场交易区和屠宰加工区。其中: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7719平方米,沿街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快速检疫建筑面积为237.67平方米,批发区建筑面积为5321.33平方米:屠宰场总建筑面积15801.80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为5025平方米屠宰车间建筑面积为4932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为540平方米,冷库建筑面积为4804.80平方米,地下设备房建筑面积为 5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县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0028
三、评价单位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兴武路2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159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索取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