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二、建设单位
****
三、建设地址
金****村委会****小组
四、调整原因
2023年2月15****委员会审查通过《**县失****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并于2023年3月15****政府批复同意,因该项目设备用房原设计位于大门入口处,设备用房施工时影响周边既有建筑安全以及地势高差等原因,调整设备用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泵房建设)位置及建筑面积和连廊建筑面积。
五、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19204.24㎡,总建筑面积20547.74㎡,容积率1.06,建筑密度19.14%,绿地率40.06%,机动车停车位206个。
(二)变更后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19204.24㎡,总建筑面积20539.71㎡,建筑密度18.21%。总建筑面积减少8.03平方米(消防水池增加10平方米、设备用房减少18.76平方米),占地面积减少178.8平方米,其他相关指标与原批复方案保持一致。
六、组织研究情况
调整后设计方案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10月24日召开两次技术审查会议审查,2025年5月19日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政府给予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为谢。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此公示期限为7天(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县金河镇**南路267****中心9****中心,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73-****056。
2.调整后《**县失****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局
2025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调整前失****中心项目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