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于2025年4月16****机关提出《南涧彝****人民政府关于****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报告的请示》(政专〔2025〕26号),本机关于2025年4月22日依法受理,并于2025年4月23日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形成了审批意见,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机关决定****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2025年5月21日
****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
审批意见
****政府于2025年4月16****机关提出《南涧彝****人民政府关于****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报告的请示》(政专〔2025〕26号)及附件已收悉。****水务局组织了有关专家对《****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村委会****小组饮水安全工程建于2012年,后因水源枯竭,经用水户改造,水源改至苏家对门干沟,2024年因南(涧)至云(县)高速公路隧道施工,造成箐脑村水源点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无出露泉眼,群众饮水十分困难。为此,规划****村委会****小组饮水迁改工程即必要又紧迫。
二、基本同意按照现状基础上适当考虑发展需求确定工程任务及规模,****小组32户129人及大牲畜80头配水工程问题。供水规模为24.1m3/d,年供水量为0.9万m3。
三、目前南涧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从****协会****水厂安装DN20输****小组后山规划高位水池位置。同意****水厂。并与****协会签订供水协议,明确供水水量和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农村供水水质标准,水量满足设计要求。
四、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和主要建筑物设计,基本同意**30m3钢筋混凝土矩形高位水池1座,闸阀井1件。**配水管总长为1736m,其中DN25镀锌钢管(壁厚3.2mm)长为235m,DN20镀锌钢管(壁厚2.8mm)长为442m,DN15镀锌钢管(壁厚2.8mm)长为1059m。**入户管为1600m,均为DN15镀锌钢管(壁厚2.8mm),DN15钢制闸32个,DN15机械水表32个,DN15水龙头32个。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变更需报设计单位复核。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13.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4万元,金属结构安装工程6.34万元,临时工程费0.09万元,独立费用2.57万元,基本预备费0.6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0.1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0.05万元。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及工期。
六、基本同意报告设计的环保、水保方案,并按规定做好环保水保工作。
七、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其他规划设计内容;报告中未明确但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八、要求明确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并按国家规定程序实施,工程竣工****水务局,及时更新农村供水系统台账信息,便于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