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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南深高铁**南站交通枢纽综合体项目-停车场、**大道、南站大道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城南区; ****停车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10°32′52.872″,北纬22°48′55.500″。**大道起点坐标:东经110°32′47.195″,北纬22°49′41.115″;终点坐标:东经110°33′4.479″,北纬22°49′1.506″。南站大道西段起点坐标:东经110°32′37.78961″,北纬22°48′54.090″;终点坐标:东经110°33′6.333″,北纬22°49′1.97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江****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版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5-****996,通讯地址:**容州镇宽华城282****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37500。
南深高铁**南站交通枢纽综合体项目-停车场、**大道、南站大道西段工程-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