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安****广场路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宁**苑B-1004室 | |
| 项目名称 | **省**市2025年Y084凤深路G329至徐家坞路口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市高新区谷苑路186****科技园****中心大楼**3单元4层403房 | |
| 投标报价:****991.00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91.92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烈可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湘143********05671 | |
| 项目总工:孙义 |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隧道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B082********00177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S231线****头至出口洲公路(夹夹至出口洲段)一标段改建工程项目; 2.**市四好农村路(旅游路、产业**路)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318国道(**市**南外环路段)大中修工程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县藕山镇新开村新开组 | |
| 投标报价:****390.39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91.24分 | |
| 项目负责人:施发林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51133 | |
| 项目总工:王斌 |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B082********00177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县2022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太**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扩面延伸脱贫攻坚)工程施工11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四好农村路小圩镇、沱湖乡2019年扩面延伸工程道路建设工程2标段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开发区**路 | |
| 投标报价:****188.46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综合得分:92.12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喆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88100 | |
| 项目总工:孙新星 |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1503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S346**县K43+733-K75+169路面预防工程项目; 2.S345宁泾路K1+000-K25+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次)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省S465线K20+350-K28+05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杜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317(招标人)、0563-****86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